宁夏医科大学宁夏政府奖学金

地方政府奖学金

宁夏医科大学宁夏政府奖学金

申请状态待确认部分核实

为促进我校国际教育发展,鼓励和吸引更多国别、更高层次的优秀留学生来校学习,学校设立宁夏自治区政府奖学金。 一、奖励原则 奖学金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有利于提高留学生质量、规模和层次的原则进行评选和奖励,侧重奖励新国别、高层次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优秀留学生。 二、奖励对象 品学兼优的来华留学硕士及博士研究生。 三、奖学金内容及标准 主要用于硕士和博士学位申请者,其中:硕士研究生69800元/年/人,共奖励3年;博士研究生80800元/年/人,共奖励3年(包含正常学制的学费、住宿费、综合医疗保险费和生活费,其中: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生活费25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生活费3000元)。 四、奖学金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人符合录取的学历和年龄要求:申请攻读博士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申请攻读硕士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对中国友好,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 5.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资助。 五、奖学金的评审

医疗保险
奖学金类型
地方政府奖学金
申请学历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所在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申请截止
日期待确认

概览

为促进我校国际教育发展

鼓励和吸引更多国别

更高层次的优秀留学生来校学习

学校设立宁夏自治区政府奖学金。

一

奖励原则

资助内容

奖学金类型地方政府奖学金
院校宁夏医科大学
省份宁夏回族自治区
学费不覆盖
住宿不覆盖
医疗保险覆盖
补贴标准为促进我校国际教育发展,鼓励和吸引更多国别、更高层次的优秀留学生来校学习,学校设立宁夏自治区政府奖学金。 一、奖励原则 奖学金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有利于提高留学生质量、规模和层次的原则进行评选和奖励,侧重奖励新国别、高层次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优秀留学生。 二、奖励对象 品学兼优的来华留学硕士及博士研究生。 三、奖学金内容及标准 主要用于硕士和博士学位申请者,
资助范围为促进我校国际教育发展,鼓励和吸引更多国别、更高层次的优秀留学生来校学习,学校设立宁夏自治区政府奖学金。 一、奖励原则 奖学金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有利于提高留学生质量、规模和层次的原则进行评选和奖励,侧重奖励新国别、高层次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优秀留学生。 二、奖励对象 品学兼优的来华留学硕士及博士研究生。 三、奖学金内容及标准 主要用于硕士和博士学位申请者,
申请链接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19871.html

资助档次

各档次条件可能不同,请核对适用学历与申请要求。

标准资助

适用学历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资助标准
为促进我校国际教育发展,鼓励和吸引更多国别、更高层次的优秀留学生来校学习,学校设立宁夏自治区政府奖学金。 一、奖励原则 奖学金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有利于提高留学生质量、规模和层次的原则进行评选和奖励,侧重奖励新国别、高层次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优秀留学生。 二、奖励对象 品学兼优的来华留学硕士及博士研究生。 三、奖学金内容及标准 主要用于硕士和博士学位申请者,
档次条件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人符合录取的学历和年龄要求:申请攻读博士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申请攻读硕士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对中国友好,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 5.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资助。 五、奖学金的评审与批准 1.留学生根据奖学金申请条件,于每年3-6月向国际教育学院提出申请; 2.国际教育学院汇总各类奖学金申请信息并依照下列评审标准进行初评: (1)已被我校录取的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奖学金申请人,在其本科和硕士阶段各科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学术和科研能力; (2)已在我校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奖学金申请人,参照教育部《关于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其本人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学习态度、考勤情况、行为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合格者,方可享受下一学年度奖学金; 六、奖学金发放 1.每年10月为奖学金发放时间; 2.如学生因个人原因,未在学校规定的开学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将取消该生的奖学金资格; 3.获奖留学生如在奖学金发放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或由于健康等原因无法继续学业的,取消或中止其奖学金资格; 4.未按照规定时间毕业的留学生不再发放奖学金。

申请条件与材料

申请条件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人符合录取的学历和年龄要求:申请攻读博士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申请攻读硕士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对中国友好,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 5.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资助。 五、奖学金的评审与批准 1.留学生根据奖学金申请条件,于每年3-6月向国际教育学院提出申请; 2.国际教育学院汇总各类奖学金申请信息并依照下列评审标准进行初评: (1)已被我校录取的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奖学金申请人,在其本科和硕士阶段各科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学术和科研能力; (2)已在我校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奖学金申请人,参照教育部《关于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其本人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学习态度、考勤情况、行为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合格者,方可享受下一学年度奖学金; 六、奖学金发放 1.每年10月为奖学金发放时间; 2.如学生因个人原因,未在学校规定的开学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将取消该生的奖学金资格; 3.获奖留学生如在奖学金发放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或由于健康等原因无法继续学业的,取消或中止其奖学金资格; 4.未按照规定时间毕业的留学生不再发放奖学金。
GPA成绩优异
语言要求依据授课语言提供汉语或英语成绩证明
授课语言英文授课免HSK,需托福/雅思或英文授课证明
所需材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最高学历证明、成绩单、学习计划、体检表、无犯罪记录
资料来源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19871.html
来源说明国家留学网 CampusChina 官方指南(项目代码:119871)

申请时间与流程

审核周期: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接收院校联合审核约6-8周

适用学校与项目

适用学校

学校介绍

宁夏医科大学(Ningxia Medical University),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宁夏医科大学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宁夏医学院。1962年改称宁夏大学医学系。1972年,上海铁道医学院搬迁至银川,与宁夏大学医学系合并重建宁夏医学院。2002年,宁夏卫生学校、宁夏护士学校并入宁夏医学院。2008年8月更名为宁夏医科大学。2014年,宁夏师范学院医学院并入。截至2025年12月,学校有雁湖、双怡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700亩;设有18个教学机构,开设25个本科专业,其中临床医学、药学等8个为国家级一流专业;拥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教职员工及医护等人员78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4091人(含研究生3890人、留学生460人)。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物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化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直属总医院连续7年位列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A+档。 国务院 批准宁夏医学院学生规模为1200人,包括研究生、本科生、进修生和预科生,宁夏医学院首次招收研究生。 教育部批准将 山东大学 与学校纳入“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建立“对口支援”合作伙伴关系。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共建宁夏医科大学的意见》,标志着宁夏医科大学成功获批为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和自治区政府共建的地方医科大学,正式跻身“省委部共建”高校行列。 截至2024年8月,学校设有18个教学机构,开设23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管理学和工学4个学科门类。 临床医学(含全科医学方向)、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儿科学、眼视光医学

来源与核验

核验状态
部分核实
核验日期
2026-05-10
资料更新
2026-09-24
来源说明
国家留学网 CampusChina 官方指南(项目代码:119871)

申请条件、资助金额及截止日期,请以招生单位当期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