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奖学金

中国-东盟菁英奖学金申请指南

申请状态待确认部分核实

**第一 中国-东盟菁英奖学金介绍** 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东盟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响应中国与东盟国家领导人关于增进中国与东盟成员国的人文交流、增强教育交流合作的号召,中国政府出资设立中国-东盟菁英奖学金,推动进一步夯实中国-东盟关系人文交流支柱,建设更加紧密的命运共同体。 中国-东盟菁英奖学金专门为来自东盟成员国具有工作经验的青年专业人士设立。项目经费由中国政府通过中国-东盟合作基金提供。 中国-东盟菁英奖学金将资助东盟成员国公民来华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短期进修或开展短期团组研修项目,全额资助学员在华学习或研修的相关费用。 **第二 中国-东盟菁英奖学金招生简章** **一、资助类别、期限、授课语言** **资助类别:** 具有工作经验的优秀东盟成员国青年来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进行短期进修或开展短期团组研修项目。 **资助期限** :针对各类别学生予以相应资助期限,受资助学生须在资助期限内完成学业,详见下表: | 资助类别 | 专业学习期限 | 奖学金资助期限 | | --- | --- | --- | | 硕士研究生 | 2—3学年 | 2—3学年 | |

学费住宿医疗保险
奖学金类型
中国政府奖学金
申请学历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所在地区
待补充
申请截止
日期待确认

概览

**第一 中国-东盟菁英奖学金介绍**

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东盟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响应中国与东盟国家领导人关于增进中国与东盟成员国的人文交流

增强教育交流合作的号召

中国政府出资设立中国-东盟菁英奖学金

推动进一步夯实中国-东盟关系人文交流支柱

资助内容

奖学金类型中国政府奖学金
学费覆盖
住宿覆盖
医疗保险覆盖
补贴标准及年度评审** 全额奖学金,含: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国际旅费、一次性安置费和综合保险费。 **奖学金年度评审: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录取院校每年将对奖学金生在读表现开展奖学金年度评审,以决定其是否继续享受奖学金资格。未能通过奖学金年度评审的学生将被开除学籍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
资助范围及年度评审** 全额奖学金,含: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国际旅费、一次性安置费和综合保险费。 **奖学金年度评审: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录取院校每年将对奖学金生在读表现开展奖学金年度评审,以决定其是否继续享受奖学金资格。未能通过奖学金年度评审的学生将被开除学籍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
申请链接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380288.html

资助档次

各档次条件可能不同,请核对适用学历与申请要求。

全额资助

适用学历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资助标准
及年度评审** 全额奖学金,含: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国际旅费、一次性安置费和综合保险费。 **奖学金年度评审: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录取院校每年将对奖学金生在读表现开展奖学金年度评审,以决定其是否继续享受奖学金资格。未能通过奖学金年度评审的学生将被开除学籍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
档次条件
** 1. 非中国籍东盟各成员国公民( **含: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东帝汶、越南** )。 2. 身心健康。 3. 对中国和中国文化抱有兴趣和好感。 4. 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作为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5. 须具备一年以上政府部门、公共或私营机构、大学、智库或类似社会机构工作经验; 6. 有在华工作、学习经历,或曾从事对华交流工作或中国—东盟关系经历者优先。 7. 具有熟练的英语能力(比如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以上) 8. 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奖学金。 9. 满足申请院校相关专业的其他入学要求。 **五、申请流程** 1.申请人须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访问 [http://www.campuschina.org](http://www.campuschina.org/) 后,点击“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图标进入系统),网上填写申请信息、提交

申请条件与材料

申请条件** 1. 非中国籍东盟各成员国公民( **含: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东帝汶、越南** )。 2. 身心健康。 3. 对中国和中国文化抱有兴趣和好感。 4. 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作为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5. 须具备一年以上政府部门、公共或私营机构、大学、智库或类似社会机构工作经验; 6. 有在华工作、学习经历,或曾从事对华交流工作或中国—东盟关系经历者优先。 7. 具有熟练的英语能力(比如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以上) 8. 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奖学金。 9. 满足申请院校相关专业的其他入学要求。 **五、申请流程** 1.申请人须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访问 [http://www.campuschina.org](http://www.campuschina.org/) 后,点击“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图标进入系统),网上填写申请信息、提交
GPA成绩优异
语言要求依据授课语言提供汉语或英语成绩证明
授课语言英文授课免HSK,需托福/雅思或英文授课证明
所需材料,在线提交申请; 2.申请人须按“申请材料清单”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本国主管部门或东盟大学网络秘书处,东盟各国主管部门及东盟大学网络秘书处对申请人资质进行审核,将本国推荐人选提交至雅加达联合委员会,由雅加达联合委员会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3.国家留学基金委仅受理雅加达联合委员会推荐人选的申请,不受理个人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有权对申请人申请院校进行必要调整。 **六、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应文件,并在系统中上传清晰的扫描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材料将影响申请人的录取结果。 申请人向本国主管部门或东盟大学联盟秘书处提交申请时,须根据其相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七、项目院校及专业** 中国-东盟菁英奖学金目前33所中国院校执行(院校清单附后),申请人须在指定的中方项目院校内选择1至3所志愿院校,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申请人的志愿院校和专业安排录取。 **八、录取及通知** 1.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转志愿学校安排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有权根据奖学金资助要求、奖学金院校的接收能力、专业学制要求及申请人的条件等,对申请人所选择的学校和专业等进行适当调整,并由学校确定录取结果;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7月31日前将奖学金结果通知候选人,录取院校将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确认表》(JW201表); 3.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原则上不得申请变更《录取通知书》上明确的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4.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注:请申请人确保“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当前联系方式”准确、详实、有效。** **九、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学习期限变更** 奖学金生来华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者,须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经雅加达联合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变更。 **十、招生录取时间节点** | 1月初-3月 | 申请人向本国教育部留学生派遣机构咨询、完成网上申请、提交申请 | | --- | --- | | 3月-4月 | 本国教育主管部门向雅加达联合委员会提交推荐人选名单及材料,雅加达联合委员会进行审核。 | | 5月-6月 | 国家留学基金委安排项目院校录取 | | 7月底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经雅加达联合委员确认后将录取结果通知候选人,发送录取材料 | | 8月 | 奖学金获得者收到录取材料,办理来华手续 | | 9月 | 奖学金获得者到校报到 | **
资料来源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380288.html
来源说明国家留学网 CampusChina 官方指南(项目代码:380288)

申请时间与流程

审核周期: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接收院校联合审核约6-8周

适用学校与项目

适用学校与项目待补充。

来源与核验

核验状态
部分核实
核验日期
2026-05-10
资料更新
2026-09-24
来源说明
国家留学网 CampusChina 官方指南(项目代码:380288)

申请条件、资助金额及截止日期,请以招生单位当期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