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

地方政府奖学金

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

申请状态待确认部分核实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留学中国计划》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服务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对国际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推动上海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促进外国留学生教育事业的发展,资助世界各国优秀学生到上海学习和研究,特向来我校学习的优秀外国留学生设立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我校接受本科预科、本科、硕士、博士等高等学历教育的A类奖学金和B类奖学金的申请对象、方式、流程及申请条件等规定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期限 (一)攻读本科的优秀学生,期限为4-5学年(中医学、针灸推拿学等医学类专业为5学年,中药学、康复治疗学等非医学类专业为4年); (二)攻读硕士的优秀学生,期限为3学年; (三)攻读博士的优秀学生,期限为3学年; (四)接受本科预科学习的优秀学生,期限为1学年。 二、申请人资格 (一)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学士学位的,须具有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攻读硕士学位的,须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攻读博士学位的,须具有硕士毕业及

学费住宿医疗保险
奖学金类型
地方政府奖学金
申请学历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所在地区
上海市 · 上海市
申请截止
日期待确认

概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留学中国计划》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服务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对国际人才的需求

进一步推动上海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

促进外国留学生教育事业的发展

资助世界各国优秀学生到上海学习和研究

特向来我校学习的优秀外国留学生设立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我校接受本科预科

资助内容

奖学金类型地方政府奖学金
院校上海中医药大学
省份上海市
学费覆盖
住宿覆盖
医疗保险覆盖
补贴标准和资助标准 本科预科、本科、硕士、博士等高等学历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资助标准参照《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资助标准》: A 类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不包含论文答辩费);提供学制期间基本住宿(双人间一张床位)和综合医疗保险费;按月发放生活费。 B类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不包含论文答辩费)、综合医疗保险费。 接受本科预科教育的奖学金生,其资助标准按照本科一类A奖标准执行。 四、奖学金的申请流程 (一)申请途径 登录“留学上海”网站( [http://www.study-shanghai.org/index.asp](http://www.study-shanghai.org/index.asp) ),根据网站要求的申请流程完成申请。 (二)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的2—4月。 (三)申请材料(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均不予退回) 1.最高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单;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同时提交本人所在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 2.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含个人自述;中文授课专业用汉语书写;英文授课专业用英语书写;1000字以上); 3.推荐信; 4.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华裔为非必须材料)。 五、评审及确定 (一)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工作小组,负责对
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 本科预科、本科、硕士、博士等高等学历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资助标准参照《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资助标准》: A 类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不包含论文答辩费);提供学制期间基本住宿(双人间一张床位)和综合医疗保险费;按月发放生活费。 B类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不包含论文答辩费)、综合医疗保险费。 接受本科预科教育的奖学金生,其资助标准按照本科一类A奖标准执行。 四、奖学金的申请流程 (一)申请途径 登录“留学上海”网站( [http://www.study-shanghai.org/index.asp](http://www.study-shanghai.org/index.asp) ),根据网站要求的申请流程完成申请。 (二)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的2—4月。 (三)申请材料(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均不予退回) 1.最高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单;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同时提交本人所在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 2.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含个人自述;中文授课专业用汉语书写;英文授课专业用英语书写;1000字以上); 3.推荐信; 4.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华裔为非必须材料)。 五、评审及确定 (一)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工作小组,负责对
申请链接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11006.html

资助档次

各档次条件可能不同,请核对适用学历与申请要求。

标准资助

适用学历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资助标准
和资助标准 本科预科、本科、硕士、博士等高等学历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资助标准参照《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资助标准》: A 类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不包含论文答辩费);提供学制期间基本住宿(双人间一张床位)和综合医疗保险费;按月发放生活费。 B类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不包含论文答辩费)、综合医疗保险费。 接受本科预科教育的奖学金生,其资助标准按照本科一类A奖标准执行。 四、奖学金的申请流程 (一)申请途径 登录“留学上海”网站( [http://www.study-shanghai.org/index.asp](http://www.study-shanghai.org/index.asp) ),根据网站要求的申请流程完成申请。 (二)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的2—4月。 (三)申请材料(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均不予退回) 1.最高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单;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同时提交本人所在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 2.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含个人自述;中文授课专业用汉语书写;英文授课专业用英语书写;1000字以上); 3.推荐信; 4.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华裔为非必须材料)。 五、评审及确定 (一)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工作小组,负责对
档次条件
等规定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期限 (一)攻读本科的优秀学生,期限为4-5学年(中医学、针灸推拿学等医学类专业为5学年,中药学、康复治疗学等非医学类专业为4年); (二)攻读硕士的优秀学生,期限为3学年; (三)攻读博士的优秀学生,期限为3学年; (四)接受本科预科学习的优秀学生,期限为1学年。

申请条件与材料

申请条件等规定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期限 (一)攻读本科的优秀学生,期限为4-5学年(中医学、针灸推拿学等医学类专业为5学年,中药学、康复治疗学等非医学类专业为4年); (二)攻读硕士的优秀学生,期限为3学年; (三)攻读博士的优秀学生,期限为3学年; (四)接受本科预科学习的优秀学生,期限为1学年。
GPA成绩优异
语言要求依据授课语言提供汉语或英语成绩证明
授课语言英文授课免HSK,需托福/雅思或英文授课证明
所需材料(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均不予退回) 1.最高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单;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同时提交本人所在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 2.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含个人自述;中文授课专业用汉语书写;英文授课专业用英语书写;1000字以上); 3.推荐信; 4.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华裔为非必须材料)。 五、评审及确定 (一)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人资格、申请条件等材料进行审核。奖学金评定结果将适时在学校网站公示。 (二)被我校录取为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的申请人(以下简称“奖学金生”),即可获得奖学金资助来校学习; (三)视本校录取工作进展,将《录取通知书》《奖学金通知书》和《外国留学生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寄给申请人本人; (四)本科预科完成后继续攻读本科学士学位的学生,第一学年须由上海预科学院推荐,经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 六、年度评审 对各类奖学金生的年度学习成绩、学习态度、考勤情况、行为表现、奖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并将情况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评审合格者,方可获得下一学年度奖学金生资格。评审不合格者,从下一学年起将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生资格。 (一)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A类、B类奖学金获得者,二年级将主要根据其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进行考核,三年级将主要根据其第二学年中期考核成绩和在校表现进行考核。 (二)攻读学士学位的A类、B类奖学金获得者,该学年所修除选修课中汉语强化课程和医学人文课程外的全部课程(以下简称“全部课程”)及格,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经评审合格者,方有资格保留下一学年奖学金。 (三)攻读学士学位的A类奖学金获得者,该学年所修全部课程及格,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8、但不低于2.0,经评审合格,下一学年享受B类奖学金资格;下一学年评审时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A类奖学金评审所有条件的,可恢复A类奖学金资格,未达到A类奖学金评审所有条件的,参照B类奖学金评审条件参评。 (四)凡是出现下列情况的同学将立即被取消奖学金资格: 1.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违反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受到行政处分; 2.在就读课程的考核中出现不及格; 3.不能配合学校完成奖学金年度评审。 (五)学校将对奖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评审结果正式生效。 七、附则 本
资料来源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11006.html
来源说明国家留学网 CampusChina 官方指南(项目代码:111006)

申请时间与流程

审核周期: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接收院校联合审核约6-8周

适用学校与项目

适用学校

学校介绍

上海中医药大学(Shanghai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简称“上中医”(SHUTCM) ,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入选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 、“111计划” 、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 、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 、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高校 、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为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联盟 、长三角中医药高等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9月1日,时名“上海中医学院” 。1958年正式搬迁至徐汇区零陵路校区。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84年组建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并合署 。1993年12月,学校更名为“上海中医药大学”。2000年,原上海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2003年,学校整体搬迁至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2017年9月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截至2025年6月,学校占地500余亩;设有15个教学机构 ,有9家附属医院;有16个本科专业;有3个一级学科及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3个二级学科及7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全日制在校学生9072人,教职员工1300余人。 1956年1月,卫生部在《一九五六年到一九五七年全国卫生工作规划要点》中提出,“从五六年开始,建立四所中医学院”。3月,卫生部与教育部共同制定了四所中医学院组建方案和教学计划。5月2日,在上海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成立了筹建上海中医学院筹备组。5月21日,租赁北苏州路河滨大楼部分建筑,暂作临时校舍;筹备组迁入办公。 8月6日,国务院批准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分别成立四所中医学院。 1956年9月1日,上海中医学院宣告成立,在河南路国华大楼举行第一届开学典礼,上海市副市长 金仲华 到会并宣布市人民委员会决定,任命 程门雪 为首任院长,属市卫生局管理。 1957年7月12日 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学校的行政领导由市高等教育局负责,中医西医师资的配备和中医教学业务的指导,仍由市卫生局负责。 1958年2月5日,卫生部明确上海中医学院交由上海市领导。同年2月起,学院行政领导归属市高教局,教学业务由市卫生局指导。3月,学校正式搬迁至 徐汇区 零陵路校区。 1960年4月,上海市第十一人民医院与毗邻的第十人民医院合并,划为上海中医学院附属曙光医院。 7月,上海中医学院附属龙华医院建成。

来源与核验

核验状态
部分核实
核验日期
2026-05-10
资料更新
2026-09-24
来源说明
国家留学网 CampusChina 官方指南(项目代码:111006)

申请条件、资助金额及截止日期,请以招生单位当期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