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

中国政府奖学金

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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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适用层次:本科、硕士、博士。资助内容:免报名费、学费、校内住宿费(水电费由学生自理) 提供生活补助 提供综合医疗保险待遇 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学费住宿医疗保险
Loại học bổng
中国政府奖学金
Bậc học
本科、硕士、博士
Địa điểm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Hạn nộp hồ sơ
Chưa xác nhận ngày

Tổng quan

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适用层次:本科

硕士

博士。资助内容:免报名费

学费

校内住宿费(水电费由学生自理)

提供生活补助

Mức tài trợ

奖学金类型中国政府奖学金
院校桂林医科大学
省份广西壮族自治区
学费覆盖
住宿覆盖
医疗保险覆盖
补贴标准免报名费、学费、校内住宿费(水电费由学生自理) 提供生活补助 提供综合医疗保险待遇 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其他福利官网未说明
资助范围免报名费、学费、校内住宿费(水电费由学生自理) 提供生活补助 提供综合医疗保险待遇 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申请链接https://www.glmu.edu.cn/gjjyjlzx/info/1174/2448.htm

Mức học bổng

Điều kiện có thể khác nhau giữa các mức học bổng. Hãy kiểm tra bậc học và yêu cầu tương ứng.

标准资助

Bậc học áp dụng
本科、硕士、博士
Mức tài trợ
免报名费、学费、校内住宿费(水电费由学生自理) 提供生活补助 提供综合医疗保险待遇 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Điều kiện của mức này
(一)招生国别 东盟国家: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东帝汶。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本科者,应当具有高中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2.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Điều kiện và hồ sơ

申请条件(一)招生国别 东盟国家: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东帝汶。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本科者,应当具有高中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2.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专业限制官网未说明
GPA以成绩优异、符合培养单位要求为准
语言要求1.本科项目:自2026-2027学年起,来华攻读本科学位的申请人须在提交申请前参加"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SCA),并将有效成绩单上传至申请系统。CSCA成绩单将作为学校审核录取的必要材料之一。 2.研究生项目:申请中文授课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中文水平原则上须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180分及以上,若其中文水平未达到专业学习所需要求,可申请一年中文补习,补习地点原则上为其专业学习院校。
授课语言全英文授课项目免HSK,须提供雅思/托福或全英文授课证明
所需材料(一)《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二)护照首页扫描件。 (三)经公证的学历证明、成绩单扫描件。 1.报考本科者请提供:经公证的高中学习证明、成绩单。 2.报考硕士者请提供:经过公证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报考博士者请提供:经过公证的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中英文以外的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原件。 (四)语言能力证明。申请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HSK4级(180分)或以上成绩报告。 (五)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SCA)成绩单(申请本科生项目者须提供)。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报名参加 CSCA 并取得有效成绩单。 考试科目:理科中文、数学、化学或物理(汉语授课项目对应考试试卷语言为汉语)。 (六)来华学习计划(本科生项目)/ 研究计划(研究生项目)。须提交中文或英文撰写的计划(1000字以上)。博士申请者提交的研究计划须由桂林医科大学接收导师签字确认。 (七)推荐信。需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并附上有效联系方式);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 (八)《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扫描件(原件由申请者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九)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自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十)个人发表过的学术文章或作品复印件(如有)。
资料来源https://lh65breby7.feishu.cn/wiki/TAxpwuS1TiFoeZklj20caqHnnte?sheet=1dnfky&range=A110
来源说明桂林医科大学2026年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指南及资助细则(用户核实)
备注https://www.glmu.edu.cn/gjjyjlzx/info/1174/2448.htm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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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一)《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二)护照首页扫描件。 (三)经公证的学历证明、成绩单扫描件。 1.报考本科者请提供:经公证的高中学习证明、成绩单。 2.报考硕士者请提供:经过公证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报考博士者请提供:经过公证的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中英文以外的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原件。 (四)语言能力证明。申请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HSK4级(180分)或以上成绩报告。 (五)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SCA)成绩单(申请本科生项目者须提供)。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报名参加 CSCA 并取得有效成绩单。 考试科目:理科中文、数学、化学或物理(汉语授课项目对应考试试卷语言为汉语)。 (六)来华学习计划(本科生项目)/ 研究计划(研究生项目)。须提交中文或英文撰写的计划(1000字以上)。博士申请者提交的研究计划须由桂林医科大学接收导师签字确认。 (七)推荐信。需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并附上有效联系方式);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 (八)《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扫描件(原件由申请者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九)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自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十)个人发表过的学术文章或作品复印件(如有)。
申请条件(一)招生国别 东盟国家: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东帝汶。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本科者,应当具有高中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2.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覆盖内容免报名费、学费、校内住宿费(水电费由学生自理) 提供生活补助 提供综合医疗保险待遇 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语言要求1.本科项目:自2026-2027学年起,来华攻读本科学位的申请人须在提交申请前参加"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SCA),并将有效成绩单上传至申请系统。CSCA成绩单将作为学校审核录取的必要材料之一。 2.研究生项目:申请中文授课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中文水平原则上须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180分及以上,若其中文水平未达到专业学习所需要求,可申请一年中文补习,补习地点原则上为其专业学习院校。
适用专业官网未说明
奖学金类型中国政府奖学金
学校中文名*桂林医科大学
申请开始日期官网未说明
申请截止日期官网未说明
奖学金中文名*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
适用申请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奖学金核实状态*已核实(用户确认)
是否需要单独申请是
与其他奖学金兼得规则官网未说明
申请规则 1name:覆盖内容;description:免报名费、学费、校内住宿费(水电费由学生自理) 提供生活补助 提供综合医疗保险待遇 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申请规则 2name:是否需要单独申请;description:是

Thời gian và quy trình ứng tuyển

审核周期:材料审核及面试/专家评审约4-6周

Trường và chương trình áp dụng

Trường áp dụng

Giới thiệu trường

桂林医科大学(Guilin Medical University),简称“桂医”,位于广西桂林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以医学学科为主,医学及与医学相关的理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医科大学;是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 桂林医科大学创建于1935年,前身为广西省立桂林高级助产护士学校,1958年学校升格为桂林医学专科学校,1987年升格为桂林医学院,1993年获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200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列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5年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获批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23年获批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5年2月经教育部批复同意更名为桂林医科大学。 截至2025年10月,学校占地1500余亩。 学校有3个校区;有20个学院(系、部),4所直属附属医院、29所临床教学实习医院;开设27个本科专业和4个高职专业;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类别,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有2个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其中临床医学进入全球前5‰;有教职工及医务人员6600余人,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级各类学生近3万人;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14个。 1935年,学校第一任校长 李祖蔚 博士等人创办了广西省立桂林高级助产护士学校, 学校坐落在的叠彩山下。 1956年,学校由叠彩山下搬迁到乐群校区。 1935年广西省立桂林高级助产护士学校时期校园全景 广西省桂林卫生学校 1953年学校改名为广西省桂林卫生学校 60年代附院门诊大楼 60年代的校舍 60年代的学校大门 1977年,学校招收恢复统一高考制度学生。 桂林医学专科学校时期的学校大门 桂林医学专科学校大门 桂林医学专科学校礼堂 桂林医专、桂林卫校附属医院 2006年,学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三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同年4月,入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012年,学校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同年11月,入选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承担五年制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

Nguồn và xác minh

Trạng thái xác minh
Đã xác minh
Ngày xác minh
2026-09-20
Cập nhật lần cuối
2026-11-06
Liên kết nguồn
www.glmu.edu.cn ↗
Ghi chú về nguồn
桂林医科大学2026年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指南及资助细则(用户核实)

Vui lòng căn cứ vào thông báo hiện hành của đơn vị tuyển sinh về điều kiện, mức tài trợ và hạn nộ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