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 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中国政府奖学金

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 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申请状态待确认已核实

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 留学生奖学金项目。适用层次:本科、硕士、博士。资助内容:免学费、住宿费;提供生活补助和来华留学综合医疗保险;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学费住宿医疗保险
奖学金类型
中国政府奖学金
申请学历
本科、硕士、博士
所在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申请截止
日期待确认

概览

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 留学生奖学金项目。适用层次:本科

硕士

博士。资助内容:免学费

住宿费

提供生活补助和来华留学综合医疗保险

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资助内容

奖学金类型中国政府奖学金
院校桂林理工大学
省份广西壮族自治区
学费覆盖
住宿覆盖
医疗保险覆盖
补贴标准免学费、住宿费;提供生活补助和来华留学综合医疗保险;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其他福利官网未说明
资助范围免学费、住宿费;提供生活补助和来华留学综合医疗保险;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申请链接https://cfs.glut.edu.cn/info/1365/13104.htm

资助档次

各档次条件可能不同,请核对适用学历与申请要求。

标准资助

适用学历
本科、硕士、博士
资助标准
免学费、住宿费;提供生活补助和来华留学综合医疗保险;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档次条件
(一)招生国别 国籍为东盟11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东帝汶) 的学生。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本科者,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2.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申请条件与材料

申请条件(一)招生国别 国籍为东盟11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东帝汶) 的学生。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本科者,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2.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专业限制以理工农医类及人工智能类为主,不招收语言文学类专业。
GPA以成绩优异、符合培养单位要求为准
语言要求1.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其中文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180分及以上。申请攻读硕士及博士研究生者,曾使用中文为教学语言在中国高校获得学位,无须提供HSK等级证书。 2.申请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如前置学位的授课语言为非英语的,需要提交IELTS(6.0分)/TOEFL(70分)及以上或本国有效英语水平证明;如前置学位的授课语言为英语的,无须提供英语水平证明。
授课语言全英文授课项目免HSK,须提供雅思/托福或全英文授课证明
所需材料(一)《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二)护照首页扫描件(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6年12月31日) (三)经公证的学历证明、成绩单扫描件 1. 报考本科者请提供:经公证的高中学习证明、成绩单。 2. 报考硕士者请提供:经过公证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 报考博士者请提供:经过公证的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中英文以外的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注意: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原件。若被录取,须在2026年9月入学前补交毕业证和学位证,若学生届时无法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其入学资格(包括已获得的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四)语言能力证明 申请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HSK四级(180分)或以上成绩报告。优先推荐汉语水平高的申请者。申请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提供英语水平证明。 (五)CSCA成绩单 本科申请者提供。 (六)来华学习计划(本科生项目)/ 研究计划(研究生项目) 所有申请者须提交中文或英文撰写的计划(1000字以上)。博士申请者提交的研究计划须由我校接收导师签字确认。 (七)推荐信 本科申请者需要提交2名以前就读中学的老师推荐信。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需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并附上有效联系方式);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 (八)《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扫描件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原件由申请者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 (九)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自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资料来源https://lh65breby7.feishu.cn/wiki/TAxpwuS1TiFoeZklj20caqHnnte?sheet=1dnfky&range=A113
来源说明桂林理工大学2026年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 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指南及资助细则(用户核实)
备注https://cfs.glut.edu.cn/info/1365/13104.htm 2026
学校分组越南市场首批扩充院校
申请材料(一)《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二)护照首页扫描件(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6年12月31日) (三)经公证的学历证明、成绩单扫描件 1. 报考本科者请提供:经公证的高中学习证明、成绩单。 2. 报考硕士者请提供:经过公证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 报考博士者请提供:经过公证的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中英文以外的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注意: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原件。若被录取,须在2026年9月入学前补交毕业证和学位证,若学生届时无法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其入学资格(包括已获得的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四)语言能力证明 申请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HSK四级(180分)或以上成绩报告。优先推荐汉语水平高的申请者。申请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提供英语水平证明。 (五)CSCA成绩单 本科申请者提供。 (六)来华学习计划(本科生项目)/ 研究计划(研究生项目) 所有申请者须提交中文或英文撰写的计划(1000字以上)。博士申请者提交的研究计划须由我校接收导师签字确认。 (七)推荐信 本科申请者需要提交2名以前就读中学的老师推荐信。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需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并附上有效联系方式);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 (八)《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扫描件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原件由申请者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 (九)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自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申请条件(一)招生国别 国籍为东盟11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东帝汶) 的学生。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本科者,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2.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覆盖内容免学费、住宿费;提供生活补助和来华留学综合医疗保险;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语言要求1.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其中文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180分及以上。申请攻读硕士及博士研究生者,曾使用中文为教学语言在中国高校获得学位,无须提供HSK等级证书。 2.申请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如前置学位的授课语言为非英语的,需要提交IELTS(6.0分)/TOEFL(70分)及以上或本国有效英语水平证明;如前置学位的授课语言为英语的,无须提供英语水平证明。
适用专业以理工农医类及人工智能类为主,不招收语言文学类专业。
奖学金类型中国政府奖学金
学校中文名*桂林理工大学
申请开始日期官网未说明
申请截止日期官网未说明
奖学金中文名*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 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适用申请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奖学金核实状态*已核实(用户确认)
是否需要单独申请是
与其他奖学金兼得规则官网未说明
申请规则 1name:覆盖内容;description:免学费、住宿费;提供生活补助和来华留学综合医疗保险;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申请规则 2name:是否需要单独申请;description:是

申请时间与流程

审核周期:材料审核及面试/专家评审约4-6周

适用学校与项目

适用学校

学校介绍

桂林理工大学(Guil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简称桂工,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是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全国唯一开展南极陨石分类研究的高校。以工学为主,工、理、管、文、经、法、艺、农8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校。 学校源于1956年创办的桂林地质学校,先后隶属国家重工业部、冶金工业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1998年管理体制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日常管理以广西为主。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35年成立的广西省立特种教育师资训练所(原桂林民族师范学校),1960年开始本科教育,1978年更名为桂林冶金地质学院,1986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93年更名为桂林工学院,2000年南宁有色金属工业学校并入,2004年原桂林民族师范学校并入,2009年正式更名为桂林理工大学。 截至2026年3月,学校有桂林屏风、桂林雁山、南宁安吉、南宁空港四个校区,校园总面积3300余亩;二级教学单位19个,有本科招生专业69个、高职高专专业37个,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教职工3300余人,各类全日制在校生4.7万余人。 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 1956年1月,国家重工业部根据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为响应国家“一五计划”对重工业人才的需求,原重工业部决定在桂林筹建一所地质类中等专业学校。需要开展大规模工业化建设,决定筹建桂林地质学校(桂林理工大学前身),先后从长春地质学校(今长春理工大学)、长春测量学校(今长春工程学院)等冶金系统的院校,抽调30多教职工来桂林进行筹建工作,最后确定在屏风山下当时的六合路圩坊建校。8月31日,桂林地质学校的正式成立,并开始招收第一批学生,共500人,定为四年制中专学校,又称重工业部桂林地质学校,同年10月,学校发布首个学期工作计划,涵盖教学、基建、人事等七大重点,并强调团结协作与规范管理。 1956年投入使用的教学大楼 1958年8月,学校改名为“广西冶金专科学校”,随着国家的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央就把学校下放广西,实行以广西为主的双重领导。开设冶金、机电、采矿、选矿、金工等专业,并增办平桂西湾分校。 1961年下半年,广西区政府就决定将南宁地质专科学校、田阳煤炭石油学校以及平桂西湾分校,全部撤销,将各校的部分教职工、学生、以及仪器设备并入广西矿业专科学校。 1963年7月至1970年10月,学校又改名为“桂林冶金地质学校”,学校回归冶金工业部直属。 1971年3月,学校更名为“桂林冶金地质研究所”。经国务院批准,冶金部将北京地质研究所迁来桂林与桂林冶金地质研究所合并,试图实行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的新体制办学。之后将所校分设,地质研究所迁出学校,选址另建。

来源与核验

核验状态
已核实
核验日期
2026-09-20
资料更新
2026-11-06
来源说明
桂林理工大学2026年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 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指南及资助细则(用户核实)

申请条件、资助金额及截止日期,请以招生单位当期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