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 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中国政府奖学金

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 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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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 留学生奖学金项目。适用层次:本科、硕士、博士。资助内容:免学费、住宿费;提供生活补助和来华留学综合医疗保险;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学费住宿医疗保险
Loại học bổng
中国政府奖学金
Bậc học
本科、硕士、博士
Địa điểm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Hạn nộp hồ sơ
Chưa xác nhận ngày

Tổng quan

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 留学生奖学金项目。适用层次:本科

硕士

博士。资助内容:免学费

住宿费

提供生活补助和来华留学综合医疗保险

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Mức tài trợ

奖学金类型中国政府奖学金
院校桂林理工大学
省份广西壮族自治区
学费覆盖
住宿覆盖
医疗保险覆盖
补贴标准免学费、住宿费;提供生活补助和来华留学综合医疗保险;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其他福利官网未说明
资助范围免学费、住宿费;提供生活补助和来华留学综合医疗保险;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申请链接https://cfs.glut.edu.cn/info/1365/13104.htm

Mức học bổng

Điều kiện có thể khác nhau giữa các mức học bổng. Hãy kiểm tra bậc học và yêu cầu tương ứng.

标准资助

Bậc học áp dụng
本科、硕士、博士
Mức tài trợ
免学费、住宿费;提供生活补助和来华留学综合医疗保险;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Điều kiện của mức này
(一)招生国别 国籍为东盟11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东帝汶) 的学生。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本科者,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2.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Điều kiện và hồ sơ

申请条件(一)招生国别 国籍为东盟11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东帝汶) 的学生。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本科者,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2.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专业限制以理工农医类及人工智能类为主,不招收语言文学类专业。
GPA以成绩优异、符合培养单位要求为准
语言要求1.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其中文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180分及以上。申请攻读硕士及博士研究生者,曾使用中文为教学语言在中国高校获得学位,无须提供HSK等级证书。 2.申请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如前置学位的授课语言为非英语的,需要提交IELTS(6.0分)/TOEFL(70分)及以上或本国有效英语水平证明;如前置学位的授课语言为英语的,无须提供英语水平证明。
授课语言全英文授课项目免HSK,须提供雅思/托福或全英文授课证明
所需材料(一)《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二)护照首页扫描件(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6年12月31日) (三)经公证的学历证明、成绩单扫描件 1. 报考本科者请提供:经公证的高中学习证明、成绩单。 2. 报考硕士者请提供:经过公证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 报考博士者请提供:经过公证的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中英文以外的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注意: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原件。若被录取,须在2026年9月入学前补交毕业证和学位证,若学生届时无法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其入学资格(包括已获得的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四)语言能力证明 申请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HSK四级(180分)或以上成绩报告。优先推荐汉语水平高的申请者。申请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提供英语水平证明。 (五)CSCA成绩单 本科申请者提供。 (六)来华学习计划(本科生项目)/ 研究计划(研究生项目) 所有申请者须提交中文或英文撰写的计划(1000字以上)。博士申请者提交的研究计划须由我校接收导师签字确认。 (七)推荐信 本科申请者需要提交2名以前就读中学的老师推荐信。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需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并附上有效联系方式);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 (八)《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扫描件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原件由申请者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 (九)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自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资料来源https://lh65breby7.feishu.cn/wiki/TAxpwuS1TiFoeZklj20caqHnnte?sheet=1dnfky&range=A113
来源说明桂林理工大学2026年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 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指南及资助细则(用户核实)
备注https://cfs.glut.edu.cn/info/1365/13104.htm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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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一)《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二)护照首页扫描件(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6年12月31日) (三)经公证的学历证明、成绩单扫描件 1. 报考本科者请提供:经公证的高中学习证明、成绩单。 2. 报考硕士者请提供:经过公证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 报考博士者请提供:经过公证的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中英文以外的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注意: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原件。若被录取,须在2026年9月入学前补交毕业证和学位证,若学生届时无法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其入学资格(包括已获得的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四)语言能力证明 申请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HSK四级(180分)或以上成绩报告。优先推荐汉语水平高的申请者。申请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提供英语水平证明。 (五)CSCA成绩单 本科申请者提供。 (六)来华学习计划(本科生项目)/ 研究计划(研究生项目) 所有申请者须提交中文或英文撰写的计划(1000字以上)。博士申请者提交的研究计划须由我校接收导师签字确认。 (七)推荐信 本科申请者需要提交2名以前就读中学的老师推荐信。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需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并附上有效联系方式);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 (八)《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扫描件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原件由申请者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 (九)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自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申请条件(一)招生国别 国籍为东盟11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东帝汶) 的学生。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本科者,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2.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覆盖内容免学费、住宿费;提供生活补助和来华留学综合医疗保险;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语言要求1.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其中文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180分及以上。申请攻读硕士及博士研究生者,曾使用中文为教学语言在中国高校获得学位,无须提供HSK等级证书。 2.申请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如前置学位的授课语言为非英语的,需要提交IELTS(6.0分)/TOEFL(70分)及以上或本国有效英语水平证明;如前置学位的授课语言为英语的,无须提供英语水平证明。
适用专业以理工农医类及人工智能类为主,不招收语言文学类专业。
奖学金类型中国政府奖学金
学校中文名*桂林理工大学
申请开始日期官网未说明
申请截止日期官网未说明
奖学金中文名*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 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适用申请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奖学金核实状态*已核实(用户确认)
是否需要单独申请是
与其他奖学金兼得规则官网未说明
申请规则 1name:覆盖内容;description:免学费、住宿费;提供生活补助和来华留学综合医疗保险;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申请规则 2name:是否需要单独申请;description:是

Thời gian và quy trình ứng tuyển

审核周期:材料审核及面试/专家评审约4-6周

Trường và chương trình áp dụng

Trường áp dụng

Giới thiệu trường

桂林理工大学(Guil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简称桂工,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是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全国唯一开展南极陨石分类研究的高校。以工学为主,工、理、管、文、经、法、艺、农8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校。 学校源于1956年创办的桂林地质学校,先后隶属国家重工业部、冶金工业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1998年管理体制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日常管理以广西为主。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35年成立的广西省立特种教育师资训练所(原桂林民族师范学校),1960年开始本科教育,1978年更名为桂林冶金地质学院,1986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93年更名为桂林工学院,2000年南宁有色金属工业学校并入,2004年原桂林民族师范学校并入,2009年正式更名为桂林理工大学。 截至2026年3月,学校有桂林屏风、桂林雁山、南宁安吉、南宁空港四个校区,校园总面积3300余亩;二级教学单位19个,有本科招生专业69个、高职高专专业37个,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教职工3300余人,各类全日制在校生4.7万余人。 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 1956年1月,国家重工业部根据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为响应国家“一五计划”对重工业人才的需求,原重工业部决定在桂林筹建一所地质类中等专业学校。需要开展大规模工业化建设,决定筹建桂林地质学校(桂林理工大学前身),先后从长春地质学校(今长春理工大学)、长春测量学校(今长春工程学院)等冶金系统的院校,抽调30多教职工来桂林进行筹建工作,最后确定在屏风山下当时的六合路圩坊建校。8月31日,桂林地质学校的正式成立,并开始招收第一批学生,共500人,定为四年制中专学校,又称重工业部桂林地质学校,同年10月,学校发布首个学期工作计划,涵盖教学、基建、人事等七大重点,并强调团结协作与规范管理。 1956年投入使用的教学大楼 1958年8月,学校改名为“广西冶金专科学校”,随着国家的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央就把学校下放广西,实行以广西为主的双重领导。开设冶金、机电、采矿、选矿、金工等专业,并增办平桂西湾分校。 1961年下半年,广西区政府就决定将南宁地质专科学校、田阳煤炭石油学校以及平桂西湾分校,全部撤销,将各校的部分教职工、学生、以及仪器设备并入广西矿业专科学校。 1963年7月至1970年10月,学校又改名为“桂林冶金地质学校”,学校回归冶金工业部直属。 1971年3月,学校更名为“桂林冶金地质研究所”。经国务院批准,冶金部将北京地质研究所迁来桂林与桂林冶金地质研究所合并,试图实行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的新体制办学。之后将所校分设,地质研究所迁出学校,选址另建。

Nguồn và xác minh

Trạng thái xác minh
Đã xác minh
Ngày xác minh
2026-09-20
Cập nhật lần cuối
2026-11-06
Liên kết nguồn
cfs.glut.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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