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适用层次:本科、硕士、博士。资助内容:学费、免费校内住宿、生活费、800元综合医疗保险费。其中生活费标准:本科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硕士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博士研究生为3500元人民币/月。
- 奖学金类型
-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 申请学历
- 本科、硕士、博士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 · 金华市
- 申请截止
- 2026-05-01
概览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适用层次:本科
硕士
博士。资助内容:学费
免费校内住宿
生活费
800元综合医疗保险费。其中生活费标准:本科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
资助内容
资助档次
各档次条件可能不同,请核对适用学历与申请要求。
标准资助
- 适用学历
- 本科、硕士、博士
- 资助标准
- 学费、免费校内住宿、生活费、800元综合医疗保险费。其中生活费标准:本科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硕士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博士研究生为3500元人民币/月。
- 档次条件
- 博士:年龄:18-35(1991.9.1—2008.9.1);具有硕士学历,硕士专业为对外汉语、语言学、国际中文教育或者教育相关专业;具有1年工作经验;有发表文章;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硕士:年龄:18-35(1991.9.1—2008.9.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本科:年龄:18-25(2001.9.1—2008.9.1);具有高中学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申请条件与材料
申请时间与流程
申请开放:3月1日 申请截止:5月1日 审核周期:材料审核及面试/专家评审约4-6周
适用学校与项目
适用学校
学校介绍
浙江师范大学(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简称“浙师”、“浙师大”、“浙江师大”(ZJNU),位于浙江省金华市,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援外基地”、“中国南非人文交流研究中心”、“非洲中文教育实践与研究基地”、“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执行单位、“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基础教育援外研修基地”、“中非大学联盟交流机制研究院”、“浙江省十佳对外合作单位”、“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首批建设单位和首批省级国际人文交流基地,“浙江省孔子学院师资选拔培训中心”。 学校前身是成立于1956年4月16日的杭州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升格为杭州师范学院。1962年,杭州师范学院与浙江教育学院、浙江体育学院合并,更名为浙江师范学院。1985年更名为浙江师范大学。2000年、2001年、2004年浙江财政学校、浙江幼儿师范学校和金华铁路司机学校相继并入。 截至2025年9月,学校拥有金华校区、杭州校区、西湖校区、兰溪校区等4个校区;设有25个学院(含独立学院),开设71个本科专业;拥有1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2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1个博士后流动站;有在职教职工3200余人,全日制本专科生(含独立学院)31000余人,研究生11000余人,留学生1400余人,学生总数42000余人。 1956年4月16日,教育部同意浙江省设立杭州师范专科学校。浙江师范大学校庆日由此而来。 1956年5月底,杭州师范专科学校筹备组正式成立,杭州市教育局局长黄少希兼任筹备组组长,浙江美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原浙江师范学院(原杭州大学前身)中学教师进修部主任王绍艮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学校暂借杭州市南山路98号原杭州师范学校的旧校舍(现中国美术学院校址)做校本部,借杭州幼儿师范学校的房屋为中文科的教学和生活用房。 1956年10月,杭州师范专科学校正式开学。学校共有师生员工近900人。学生总计735人,多来自华东三省,设5个专修班,学制两年。其中中国语文专修科202人,数学专修科210人,物理专修科140人,化学专修科32人,历史专修科151人。教职员工共145人,其中讲师31人、助教43人,主要由省教育厅抽调浙江教师进修学校的部分教师、在省市范围内商调中学骨干教师以及调配应届大学生组成。 1957年2月,学校搬到杭州市体育场路原浙江师范学院分部校舍(即现在浙江日报社的位置)。 1958年6月,浙江省委、省人委决定,杭州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师范学院(校名待定)。后决定定名为“金华师范学院”,并迁往浙江中部城市金华办学。原设的中文、数学、物理、历史四个专修科改为系,从1958年秋季全部改招本科生,学制4年。
来源与核验
- 核验状态
- 已核实
- 核验日期
- 2026-09-20
- 资料更新
- 2026-11-06
- 来源说明
- 浙江师范大学2026年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指南及资助细则(用户核实)
申请条件、资助金额及截止日期,请以招生单位当期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