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奖学金
南方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新生奖学金
南方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新生奖学金。适用层次:本科、硕士、博士。资助内容:1. 南方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校长奖学金 一等奖:全额奖学金,免学费、资助生活费。 二等奖:部分奖学金,免学费; 三等奖:部分奖学金,免50%学费。 2. 南方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新生奖学金(为一次性奖励) (1)博士研究生新生:人民币30,000元/人。 (2)硕士研究生新生:人民币20,000元/人。 (3)本科生新生:人民币10,000元/人。
- Loại học bổng
- 学校奖学金
- Bậc học
- 本科、硕士、博士
- Địa điểm
- 广东省 · 广州市
- Hạn nộp hồ sơ
- 2026-05-03
Tổng quan
南方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新生奖学金。适用层次:本科
硕士
博士。资助内容:1. 南方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校长奖学金
一等奖:全额奖学金
免学费
资助生活费。
Mức tài trợ
Mức học bổng
Điều kiện có thể khác nhau giữa các mức học bổng. Hãy kiểm tra bậc học và yêu cầu tương ứng.
一等奖
- Bậc học áp dụng
- 本科、硕士、博士
- Mức tài trợ
- 一等奖:
- Điều kiện của mức này
- 1. 不具有中国国籍,持有效外国护照。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以及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移民外国,作为来华留学生申请者,必须持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际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有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2. 身心健康,达到办理来华学习签证或居留证件的体检标准。 3. 年龄及学历要求: (1) 本科生:30周岁以下,具有与中国高中学历相当的学历。 (2) 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具有与中国大学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 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具有与中国大学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4. 勤奋好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记录,无治安处罚记录,无犯罪记录。 5. 成绩优秀,来华学习目的明确。硕士或博士申请者,要求上一学历教育阶段的GPA成绩3.0或以上,无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本科申请者,要求高中三年平均成绩须在75%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全额奖学金
- Bậc học áp dụng
- 本科、硕士、博士
- Mức tài trợ
- 全额奖学金,免学费、资助生活费
- Điều kiện của mức này
- 1. 不具有中国国籍,持有效外国护照。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以及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移民外国,作为来华留学生申请者,必须持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际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有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2. 身心健康,达到办理来华学习签证或居留证件的体检标准。 3. 年龄及学历要求: (1) 本科生:30周岁以下,具有与中国高中学历相当的学历。 (2) 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具有与中国大学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 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具有与中国大学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4. 勤奋好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记录,无治安处罚记录,无犯罪记录。 5. 成绩优秀,来华学习目的明确。硕士或博士申请者,要求上一学历教育阶段的GPA成绩3.0或以上,无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本科申请者,要求高中三年平均成绩须在75%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二等奖
- Bậc học áp dụng
- 本科、硕士、博士
- Mức tài trợ
- 二等奖:
- Điều kiện của mức này
- 1. 不具有中国国籍,持有效外国护照。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以及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移民外国,作为来华留学生申请者,必须持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际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有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2. 身心健康,达到办理来华学习签证或居留证件的体检标准。 3. 年龄及学历要求: (1) 本科生:30周岁以下,具有与中国高中学历相当的学历。 (2) 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具有与中国大学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 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具有与中国大学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4. 勤奋好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记录,无治安处罚记录,无犯罪记录。 5. 成绩优秀,来华学习目的明确。硕士或博士申请者,要求上一学历教育阶段的GPA成绩3.0或以上,无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本科申请者,要求高中三年平均成绩须在75%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部分奖学金
- Bậc học áp dụng
- 本科、硕士、博士
- Mức tài trợ
- 部分奖学金,免学费
- Điều kiện của mức này
- 1. 不具有中国国籍,持有效外国护照。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以及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移民外国,作为来华留学生申请者,必须持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际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有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2. 身心健康,达到办理来华学习签证或居留证件的体检标准。 3. 年龄及学历要求: (1) 本科生:30周岁以下,具有与中国高中学历相当的学历。 (2) 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具有与中国大学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 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具有与中国大学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4. 勤奋好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记录,无治安处罚记录,无犯罪记录。 5. 成绩优秀,来华学习目的明确。硕士或博士申请者,要求上一学历教育阶段的GPA成绩3.0或以上,无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本科申请者,要求高中三年平均成绩须在75%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三等奖
- Bậc học áp dụng
- 本科、硕士、博士
- Mức tài trợ
- 三等奖:
- Điều kiện của mức này
- 1. 不具有中国国籍,持有效外国护照。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以及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移民外国,作为来华留学生申请者,必须持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际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有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2. 身心健康,达到办理来华学习签证或居留证件的体检标准。 3. 年龄及学历要求: (1) 本科生:30周岁以下,具有与中国高中学历相当的学历。 (2) 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具有与中国大学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 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具有与中国大学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4. 勤奋好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记录,无治安处罚记录,无犯罪记录。 5. 成绩优秀,来华学习目的明确。硕士或博士申请者,要求上一学历教育阶段的GPA成绩3.0或以上,无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本科申请者,要求高中三年平均成绩须在75%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部分奖学金
- Bậc học áp dụng
- 博士
- Mức tài trợ
- 部分奖学金,免50%学费。 2. 南方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新生奖学金(为一次性奖励) (1)博士研究生新生:人民币30,000元/人。 (2)硕士研究生新生:人民币20,000元/人。 (3)本科生新生:人民币10,000元/人
- Điều kiện của mức này
- 1. 不具有中国国籍,持有效外国护照。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以及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移民外国,作为来华留学生申请者,必须持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际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有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2. 身心健康,达到办理来华学习签证或居留证件的体检标准。 3. 年龄及学历要求: (1) 本科生:30周岁以下,具有与中国高中学历相当的学历。 (2) 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具有与中国大学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 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具有与中国大学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4. 勤奋好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记录,无治安处罚记录,无犯罪记录。 5. 成绩优秀,来华学习目的明确。硕士或博士申请者,要求上一学历教育阶段的GPA成绩3.0或以上,无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本科申请者,要求高中三年平均成绩须在75%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Điều kiện và hồ sơ
Thời gian và quy trình ứng tuyển
申请截止:5月3日 审核周期:材料审核及面试/专家评审约4-6周
Trường và chương trình áp dụng
Trường áp dụng
Giới thiệu trường
南方医科大学(Southern Medical University),法定住所为广东省广州市沙太南路,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 首批5所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中唯一的医学院校, 中国首批“部委省”共建医科高校,首批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博连读)的8所高校,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 教育部“101计划”高校。 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51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1979年被确定为中国重点大学并且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1987年开始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1998年,学校被批准为中国首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2000年被批准为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2004年8月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2013年被认定为全国首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之一。学校连续3年入选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行榜500强,2023年入围全球前400强。 截至2023年5月,学校共有广州和顺德两个校区; 截至2021年5月,占地面积16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4.6万平方米; 截至2025年6月,学校有22个院系专业、29个本科专业; 截至2025年3月,有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1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截至2017年,有专任教师1867人; 截至2023年9月,2023级招生本科生3062名。 1950年10月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跨过鸭绿江,开始 抗美援朝 。为适应形势,中央军委适时提出要有步骤地把解放军建设成为一支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并决定有计划地建设一批军队院校,为解放军培养所需的各类人才。1951年8月上旬,东北军区正式作出决定:“在齐齐哈尔市,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陆军医院(南方医院前身)的人力、物力为基础,组建军医学校”。 1951年10月3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医院举行成立暨开学典礼。彼时学校尚无正式编制,暂设校部、教学委员会、教育处和政治处,教育处下设8个学系;另有一个学员大队,下设4个中队,负责学员的管理工作。12月14日,东北军区颁布关于学校成立的正式命令,学校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军医学校”。 1953年1月3日,根据中央军委新的编制序列规定和东北军区命令,学校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一军医中学”,东北军区第二陆军医院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一军医中学附属医院”。 1954年5月20日,总参谋部颁发《军医中学整编方案》,学校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一军医学校”,第二陆军医院也随同整编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16医院”。1956年1月28日,学校由原属东北军区领导转由总后勤部领导。1958年6月6日,国家卫生部、总后勤部发出《关于交接医务学校和医院的决定》,学校移交国家卫生部,具体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 1958年7月20日,学校集体转业,移交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第十一军医学校与第2164医院合并,改名为“齐齐哈尔医学院”,学制由原来的3年改为5年。1962年1月3日,为适应军队培养训练军医干部的需要,国务院决定将齐齐哈尔医学院(原军队第十一军医学校)移交给军队领导,归属总后勤部领导; 1月22日,举行重归军队建制的交接仪式,学校番号确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齐齐哈尔医学院”,进入全军高等医学院校的行列。
Nguồn và xác minh
- Trạng thái xác minh
- Đã xác minh
- Ngày xác minh
- 2026-09-20
- Cập nhật lần cuối
- 2026-09-24
- Liên kết nguồn
- istudy.smu.edu.cn ↗
- Ghi chú về nguồn
- 南方医科大学2026年南方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新生奖学金申请指南及资助细则(用户核实)
Vui lòng căn cứ vào thông báo hiện hành của đơn vị tuyển sinh về điều kiện, mức tài trợ và hạn nộ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