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金豆”国际学生奖(助)学金

学校奖学金

吉林大学“金豆”国际学生奖(助)学金

申请状态待确认部分核实

**奖学金内容:** 吉林大学“金豆”国际学生奖助学金是吉林省金豆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的国际学生奖、助学金,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国际学生。并鼓励他们为他们所在国和中国的友好交往做出贡献。该奖助针对吉林大学自费学历国际学生,共30名,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 **申请人资格:** 1.吉林大学自费学历国际学生 2.热爱中国,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综合表现良好; 4.上学年出勤率不低于80%,上学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国际学生中排名前5%,且无挂科、违纪等不良记录(需提供成绩单、出勤率、考试及格率、排名以及无违纪记录证明材料); 5.科研成果方面,参加学术会议或在国际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者优先(需提供学术会议证明材料或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申请日期:** 自发布通知至截止日期 **申请流程:** 1. 申请人需登陆吉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站(http://cie.jlu.edu.cn)下载《吉林大学“金豆”国际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认真填写申请表。所在培养单位签字确认后申请人将书面材料(含申请表和所申请奖学金所需的证明材料)

资助内容待补充。
奖学金类型
学校奖学金
申请学历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所在地区
吉林省 · 长春市
申请截止
日期待确认

概览

**奖学金内容:** 吉林大学“金豆”国际学生奖助学金是吉林省金豆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的国际学生奖

助学金

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国际学生。并鼓励他们为他们所在国和中国的友好交往做出贡献。该奖助针对吉林大学自费学历国际学生

共30名

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

**申请人资格:**

资助内容

奖学金类型学校奖学金
院校吉林大学
省份吉林省
学费不覆盖
住宿不覆盖
医疗保险未说明
补贴标准**奖学金内容:** 吉林大学“金豆”国际学生奖助学金是吉林省金豆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的国际学生奖、助学金,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国际学生。并鼓励他们为他们所在国和中国的友好交往做出贡献。该奖助针对吉林大学自费学历国际学生,共30名,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 **申请人资格:** 1.吉林大学自费学历国际学生 2.热爱中国,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在校期间学习刻苦,
资助范围**奖学金内容:** 吉林大学“金豆”国际学生奖助学金是吉林省金豆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的国际学生奖、助学金,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国际学生。并鼓励他们为他们所在国和中国的友好交往做出贡献。该奖助针对吉林大学自费学历国际学生,共30名,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 **申请人资格:** 1.吉林大学自费学历国际学生 2.热爱中国,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在校期间学习刻苦,
申请链接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15782.html

资助档次

各档次条件可能不同,请核对适用学历与申请要求。

标准资助

适用学历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资助标准
**奖学金内容:** 吉林大学“金豆”国际学生奖助学金是吉林省金豆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的国际学生奖、助学金,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国际学生。并鼓励他们为他们所在国和中国的友好交往做出贡献。该奖助针对吉林大学自费学历国际学生,共30名,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 **申请人资格:** 1.吉林大学自费学历国际学生 2.热爱中国,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在校期间学习刻苦,
档次条件
** 1.吉林大学自费学历国际学生 2.热爱中国,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综合表现良好; 4.上学年出勤率不低于80%,上学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国际学生中排名前5%,且无挂科、违纪等不良记录(需提供成绩单、出勤率、考试及格率、排名以及无违纪记录证明材料); 5.科研成果方面,参加学术会议或在国际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者优先(需提供学术会议证明材料或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申请日期:** 自发布通知至截止日期 **申请流程:** 1. 申请人需登陆吉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站(http://cie.jlu.edu.cn)下载《吉林大学“金豆”国际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认真填写申请表。所在培养单位签字确认后申请人将书面材料(含申请表和所申请奖学金所需的证明材料)交至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事务办公室(友谊会馆109室); 2. 国际教育学院会同相关部门成立“金豆”国际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3. 奖、助学金的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4. 通过材料审查的学生,进入面试环节; 5. 国际教育学院将对最终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并在国际教育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受理部门:** 国际教育学院 **联系方式:** 李悦 (电话:89228964)

申请条件与材料

申请条件** 1.吉林大学自费学历国际学生 2.热爱中国,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综合表现良好; 4.上学年出勤率不低于80%,上学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国际学生中排名前5%,且无挂科、违纪等不良记录(需提供成绩单、出勤率、考试及格率、排名以及无违纪记录证明材料); 5.科研成果方面,参加学术会议或在国际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者优先(需提供学术会议证明材料或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申请日期:** 自发布通知至截止日期 **申请流程:** 1. 申请人需登陆吉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站(http://cie.jlu.edu.cn)下载《吉林大学“金豆”国际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认真填写申请表。所在培养单位签字确认后申请人将书面材料(含申请表和所申请奖学金所需的证明材料)交至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事务办公室(友谊会馆109室); 2. 国际教育学院会同相关部门成立“金豆”国际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3. 奖、助学金的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4. 通过材料审查的学生,进入面试环节; 5. 国际教育学院将对最终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并在国际教育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受理部门:** 国际教育学院 **联系方式:** 李悦 (电话:89228964)
GPA成绩优异
语言要求依据授课语言提供汉语或英语成绩证明
授课语言英文授课免HSK,需托福/雅思或英文授课证明
所需材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最高学历证明、成绩单、学习计划、体检表、无犯罪记录
资料来源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15782.html
来源说明国家留学网 CampusChina 官方指南(项目代码:115782)

申请时间与流程

审核周期: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接收院校联合审核约6-8周

适用学校与项目

适用学校

学校介绍

吉林大学(Jilin University,JLU),简称“吉大”,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由国家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 ;为中央直管高校 、“211工程”“985工程”建设高校、首批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 ;入选珠峰计划 、强基计划 、2011计划 、111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是上海合作组织大学 、21世纪学术联盟 、医学“双一流”建设联盟等组织成员 。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成立于1946年10月的东北行政学院,学校后更名为东北人民大学;1958年8月,学校划归吉林省领导,更名为吉林大学;1960年,成为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 。2000年6月5日,原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吉林大学,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校 。2004年8月2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大学转隶并入吉林大学 。截至2026年2月,学校共有前卫、南岭、新民、朝阳、南湖、和平等6个校区 ,占地面积734.5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92.61万平方米,馆藏各类书刊865.47万册 ;共设有教学单位48个 ,有附属医院4家 、附属学校9所 ;开设本科专业141个;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8个、博士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1个、硕士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6个 ;有专任教师6268人;有预科生152人,本科生42246人,硕士生22776人,博士生9987人,留学生950人 。 1946年9月,东北行政委员会接收哈尔滨大学,将其由私立学校改为公立大学,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所比较正规的高等学校。 1946年10月5日,抗日战争胜利后,为培养建立巩固的东北革命根据地和迎接新中国诞生所需的革命干部和专业人才,中国共产党在东北解放区首府哈尔滨市建立 东北行政学院 。 1948年5月,东北行政学院与哈尔滨大学合并,改名为东北科学院;11月,东北科学院南迁至沈阳,复名为东北行政学院。 1950年8月,东北行政学院更名为东北人民大学,成为培养财经政法方面专门人才的正规大学;9月,学校迁至长春。 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国家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等院校中抽调一批知名学者,充实学校的师资队伍,加强学校的实力,东北人民大学成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亲手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

来源与核验

核验状态
部分核实
核验日期
2026-05-10
资料更新
2026-09-24
来源说明
国家留学网 CampusChina 官方指南(项目代码:115782)

申请条件、资助金额及截止日期,请以招生单位当期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