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外籍研究生学位助学金

学校奖学金

上海中医药大学外籍研究生学位助学金

申请状态待确认部分核实

上海中医药大学设立的外籍研究生学位助学金,主要用以资助申请修读上海中医药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的优秀留学生。 一、申请资格 1、拥有外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为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4、未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不含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生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外籍研究生学科奖助学金(全奖)。 二、助学金金额及资助内容 1、助学金类别与资助标准: 上海中医药大学外籍研究生学位助学金分为A类、B类、C类3类。A类助学金人民币8000元,B类助学金人民币6000元,C类助学金人民币4000元。 2、资助对象: ①申请上海中医药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的来华留学生,在入学前已有下述学位或资历,资助标准如下: A类:入学前已获得2个(含2个)以上硕士学位(包括双硕士学位课程)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一次性资助人民币8000元; B类:入学前已获得硕士学位,一次性资助人民币6000元; C类:我校毕业的优秀本科生,GPA≥3.0,经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择优录取,一次性资助人民币4000元。 ②

资助内容待补充。
奖学金类型
学校奖学金
申请学历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所在地区
上海市 · 上海市
申请截止
日期待确认

概览

上海中医药大学设立的外籍研究生学位助学金

主要用以资助申请修读上海中医药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的优秀留学生。

一

申请资格

1

拥有外国国籍的公民

资助内容

奖学金类型学校奖学金
院校上海中医药大学
省份上海市
学费不覆盖
住宿不覆盖
医疗保险未说明
补贴标准1、助学金类别与资助标准: 上海中医药大学外籍研究生学位助学金分为A类、B类、C类3类。A类助学金人民币8000元,B类助学金人民币6000元,C类助学金人民币4000元。 2、资助对象: ①申请上海中医药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的来华留学生,在入学前已有下述学位或资历,资助标准如下: A类:入学前已获得2个(含2个)以上硕士学位(包括双硕士学位课程)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一次性资助人民币8000元; B类:入学前已获得硕士学位,一次性资助人民币6000元; C类:我校毕业的优秀本科生,GPA≥3.0,经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择优录取,一次性资助人民币4000元。 ②申请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专业的来华留学生,在入学前已有下述学位或资历,资助标准如下: A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前已获得一个博士学位的,一次性资助人民币8000元; B类:我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含七年制),或入学前已获得两个及以上硕士学位的学生申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及在入学前已获得一个博士学位或两个及以上硕士学位的学生申请兼读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资助人民币6000元; C类: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前已获得外校(含国外大学)的中医学、医学或理学(药)学科硕士学位,参与过一定级别的科研项目或发表过重要学术论文的,一次性资助人民币4000元。
资助范围1、助学金类别与资助标准: 上海中医药大学外籍研究生学位助学金分为A类、B类、C类3类。A类助学金人民币8000元,B类助学金人民币6000元,C类助学金人民币4000元。 2、资助对象: ①申请上海中医药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的来华留学生,在入学前已有下述学位或资历,资助标准如下: A类:入学前已获得2个(含2个)以上硕士学位(包括双硕士学位课程)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一次性资助人民币8000元; B类:入学前已获得硕士学位,一次性资助人民币6000元; C类:我校毕业的优秀本科生,GPA≥3.0,经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择优录取,一次性资助人民币4000元。 ②申请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专业的来华留学生,在入学前已有下述学位或资历,资助标准如下: A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前已获得一个博士学位的,一次性资助人民币8000元; B类:我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含七年制),或入学前已获得两个及以上硕士学位的学生申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及在入学前已获得一个博士学位或两个及以上硕士学位的学生申请兼读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资助人民币6000元; C类: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前已获得外校(含国外大学)的中医学、医学或理学(药)学科硕士学位,参与过一定级别的科研项目或发表过重要学术论文的,一次性资助人民币4000元。
申请链接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11097.html

资助档次

各档次条件可能不同,请核对适用学历与申请要求。

A类

适用学历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资助标准
A类、
档次条件
1、拥有外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为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4、未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不含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生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外籍研究生学科奖助学金(全奖)。

B类

适用学历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资助标准
B类、
档次条件
1、拥有外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为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4、未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不含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生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外籍研究生学科奖助学金(全奖)。

C类

适用学历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资助标准
C类3类
档次条件
1、拥有外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为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4、未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不含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生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外籍研究生学科奖助学金(全奖)。

A类

适用学历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资助标准
A类助学金人民币8000元,
档次条件
1、拥有外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为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4、未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不含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生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外籍研究生学科奖助学金(全奖)。

B类

适用学历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资助标准
B类助学金人民币6000元,
档次条件
1、拥有外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为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4、未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不含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生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外籍研究生学科奖助学金(全奖)。

C类

适用学历
硕士
资助标准
C类助学金人民币4000元。 2、资助对象: ①申请上海中医药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的来华留学生,在入学前已有下述学位或资历,资助标准如下:
档次条件
1、拥有外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为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4、未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不含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生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外籍研究生学科奖助学金(全奖)。

A类

适用学历
博士
资助标准
A类:入学前已获得2个(含2个)以上硕士学位(包括双硕士学位课程)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一次性资助人民币8000元
档次条件
1、拥有外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为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4、未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不含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生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外籍研究生学科奖助学金(全奖)。

B类

适用学历
硕士
资助标准
B类:入学前已获得硕士学位,一次性资助人民币6000元
档次条件
1、拥有外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为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4、未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不含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生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外籍研究生学科奖助学金(全奖)。

C类

适用学历
博士
资助标准
C类:我校毕业的优秀本科生,GPA≥3.0,经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择优录取,一次性资助人民币4000元。 ②申请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专业的来华留学生,在入学前已有下述学位或资历,资助标准如下:
档次条件
1、拥有外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为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4、未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不含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生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外籍研究生学科奖助学金(全奖)。

A类

适用学历
博士
资助标准
A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前已获得一个博士学位的,一次性资助人民币8000元
档次条件
1、拥有外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为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4、未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不含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生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外籍研究生学科奖助学金(全奖)。

B类

适用学历
博士
资助标准
B类:我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含七年制),或入学前已获得两个及以上硕士学位的学生申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及在入学前已获得一个博士学位或两个及以上硕士学位的学生申请兼读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资助人民币6000元
档次条件
1、拥有外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为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4、未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不含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生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外籍研究生学科奖助学金(全奖)。

C类

适用学历
博士
资助标准
C类: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前已获得外校(含国外大学)的中医学、医学或理学(药)学科硕士学位,参与过一定级别的科研项目或发表过重要学术论文的,一次性资助人民币4000元
档次条件
1、拥有外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为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4、未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不含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生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外籍研究生学科奖助学金(全奖)。

申请条件与材料

申请条件1、拥有外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为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4、未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不含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生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外籍研究生学科奖助学金(全奖)。
GPA成绩优异
语言要求依据授课语言提供汉语或英语成绩证明
授课语言英文授课免HSK,需托福/雅思或英文授课证明
所需材料1、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或公证件。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录取后需补交学历证明原件或公证件。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2、科研经历与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果被发现造假将取消其获得助学金的资格,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4、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四、申请时间 2018年3月15日为截止申请日期。 五、助学金评审 1、学校将组成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2、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需要,通过面试、电话面试、Email等各种形式对申请者进行审核。 3、学校将以书面的形式将审核结果及时通知申请者本人。 六、注意事项 1、入学后,由留学生办公室公示当学年享受助学金生名单,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院部审核后由留学生办公室公布。 2、留学生需支付全额当年度学费后,方可发放学前助学金。如发放之前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违反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而受到处分或退学者,则将取消当年度助学金。 3、中外合作培养的研究生以合作双方协议内容为准。 七、其他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生效,自2016级起适用本细则。该实施细则解释权归上海中医药大学所有。
资料来源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11097.html
来源说明国家留学网 CampusChina 官方指南(项目代码:111097)

申请时间与流程

审核周期: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接收院校联合审核约6-8周

适用学校与项目

适用学校

学校介绍

上海中医药大学(Shanghai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简称“上中医”(SHUTCM) ,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入选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 、“111计划” 、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 、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 、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高校 、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为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联盟 、长三角中医药高等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9月1日,时名“上海中医学院” 。1958年正式搬迁至徐汇区零陵路校区。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84年组建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并合署 。1993年12月,学校更名为“上海中医药大学”。2000年,原上海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2003年,学校整体搬迁至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2017年9月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截至2025年6月,学校占地500余亩;设有15个教学机构 ,有9家附属医院;有16个本科专业;有3个一级学科及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3个二级学科及7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全日制在校学生9072人,教职员工1300余人。 1956年1月,卫生部在《一九五六年到一九五七年全国卫生工作规划要点》中提出,“从五六年开始,建立四所中医学院”。3月,卫生部与教育部共同制定了四所中医学院组建方案和教学计划。5月2日,在上海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成立了筹建上海中医学院筹备组。5月21日,租赁北苏州路河滨大楼部分建筑,暂作临时校舍;筹备组迁入办公。 8月6日,国务院批准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分别成立四所中医学院。 1956年9月1日,上海中医学院宣告成立,在河南路国华大楼举行第一届开学典礼,上海市副市长 金仲华 到会并宣布市人民委员会决定,任命 程门雪 为首任院长,属市卫生局管理。 1957年7月12日 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学校的行政领导由市高等教育局负责,中医西医师资的配备和中医教学业务的指导,仍由市卫生局负责。 1958年2月5日,卫生部明确上海中医学院交由上海市领导。同年2月起,学院行政领导归属市高教局,教学业务由市卫生局指导。3月,学校正式搬迁至 徐汇区 零陵路校区。 1960年4月,上海市第十一人民医院与毗邻的第十人民医院合并,划为上海中医学院附属曙光医院。 7月,上海中医学院附属龙华医院建成。

来源与核验

核验状态
部分核实
核验日期
2026-05-10
资料更新
2026-09-24
来源说明
国家留学网 CampusChina 官方指南(项目代码:111097)

申请条件、资助金额及截止日期,请以招生单位当期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