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奖学金
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校奖学金
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外国留学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帮助品学兼优的外国留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外国留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其全面发展,特设立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该奖学金共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为30000元人民币/人,面向博士研究生;二等奖为20000元人民币/人,面向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在读本科生;三等奖为5000元人民币/人,面向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在读本科生。 开放专业 所有专业 申请人资格 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申请对象是品学兼优的自费外国留学生学历生,包括当年申请我校并被录取的非中国籍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以下简称新生)和已在读正常学制内的非中国籍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以下简称老生)。 当年未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尊重学校的教学安排;学习成绩优良,出勤情况良好;积极参加上海地区及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类公益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申请日期 每年10月份 申请流程/途径 向留学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所需材料 《上海外国语大学外国留学生学金申请表》;上一学年成绩单;护
- 奖学金类型
- 学校奖学金
- 申请学历
-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 所在地区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申请截止
- 日期待确认
概览
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外国留学生教育事业的发展
帮助品学兼优的外国留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激励外国留学生勤奋学习
努力进取
促进其全面发展
资助内容
资助档次
各档次条件可能不同,请核对适用学历与申请要求。
三等奖
- 适用学历
-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 资助标准
- 三等奖,其中
- 档次条件
- 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申请对象是品学兼优的自费外国留学生学历生,包括当年申请我校并被录取的非中国籍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以下简称新生)和已在读正常学制内的非中国籍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以下简称老生)。 当年未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尊重学校的教学安排;学习成绩优良,出勤情况良好;积极参加上海地区及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类公益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申请日期 每年10月份 申请流程/途径 向留学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所需材料 《上海外国语大学外国留学生学金申请表》;上一学年成绩单;护照复印件 受理部门 留学生办公室 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 外国留学生部 地址:中国 上海市 虹口区 大连西路550号 2号楼202室 邮编:200083 电话:+86-21-35372961, 35372963 传真:+ 86-21-35372905 邮箱:oisa@shisu.edu.cn
一等奖
- 适用学历
- 博士
- 资助标准
- 一等奖为30000元人民币/人,面向博士研究生
- 档次条件
- 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申请对象是品学兼优的自费外国留学生学历生,包括当年申请我校并被录取的非中国籍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以下简称新生)和已在读正常学制内的非中国籍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以下简称老生)。 当年未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尊重学校的教学安排;学习成绩优良,出勤情况良好;积极参加上海地区及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类公益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申请日期 每年10月份 申请流程/途径 向留学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所需材料 《上海外国语大学外国留学生学金申请表》;上一学年成绩单;护照复印件 受理部门 留学生办公室 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 外国留学生部 地址:中国 上海市 虹口区 大连西路550号 2号楼202室 邮编:200083 电话:+86-21-35372961, 35372963 传真:+ 86-21-35372905 邮箱:oisa@shisu.edu.cn
二等奖
- 适用学历
- 博士
- 资助标准
- 二等奖为20000元人民币/人,面向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在读本科生
- 档次条件
- 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申请对象是品学兼优的自费外国留学生学历生,包括当年申请我校并被录取的非中国籍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以下简称新生)和已在读正常学制内的非中国籍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以下简称老生)。 当年未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尊重学校的教学安排;学习成绩优良,出勤情况良好;积极参加上海地区及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类公益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申请日期 每年10月份 申请流程/途径 向留学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所需材料 《上海外国语大学外国留学生学金申请表》;上一学年成绩单;护照复印件 受理部门 留学生办公室 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 外国留学生部 地址:中国 上海市 虹口区 大连西路550号 2号楼202室 邮编:200083 电话:+86-21-35372961, 35372963 传真:+ 86-21-35372905 邮箱:oisa@shisu.edu.cn
三等奖
- 适用学历
- 博士
- 资助标准
- 三等奖为5000元人民币/人,面向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 档次条件
- 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申请对象是品学兼优的自费外国留学生学历生,包括当年申请我校并被录取的非中国籍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以下简称新生)和已在读正常学制内的非中国籍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以下简称老生)。 当年未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尊重学校的教学安排;学习成绩优良,出勤情况良好;积极参加上海地区及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类公益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申请日期 每年10月份 申请流程/途径 向留学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所需材料 《上海外国语大学外国留学生学金申请表》;上一学年成绩单;护照复印件 受理部门 留学生办公室 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 外国留学生部 地址:中国 上海市 虹口区 大连西路550号 2号楼202室 邮编:200083 电话:+86-21-35372961, 35372963 传真:+ 86-21-35372905 邮箱:oisa@shisu.edu.cn
申请条件与材料
申请时间与流程
审核周期: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接收院校联合审核约6-8周
适用学校与项目
适用学校
学校介绍
上海外国语大学(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SISU),简称“上外”,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兴办的第一所高等外语学府、 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 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 上海外国语大学是联合国合作备忘录签约高校和欧盟委员会口译总司合作单位,也是国际高校翻译学院联合会(CIUTI)成员,已开设全部联合国6种官方语文语对组合,获得国际会议口译员协会(AIIC)全球最高评级。姜椿芳、厉麟似、夏仲毅、方重、徐仲年等杰出的名家大师都曾执教于上外。 上海外国语大学始于1949年12月创办的华东人民革命大学附设上海俄文学校。1950年,学校更名为华东人民革命大学附设外文专修学校;1952年,更名为上海俄文专科学校;1956年,更名为上海外国语学院;1963年,列入全国重点高等学校;1994年,更名为上海外国语大学。1996年,被确定为中国“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中国“双一流”建设高校。 截至2024年9月,上海外国语大学有虹口和松江两个校区,占地74.7公顷。 学校有教学院系(部)23个, 有1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56个本科专业,4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教职工1601人, 各类学生总数13741人。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学习和借鉴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在急需大批俄语人才的情况下,由时任上海市市长 陈毅 同志倡导,经 中共中央华东局 、上海市委决定,以华东人民革命大学第四部为基础,在上海创办一所培养俄语人才的学校,“华东人民革命大学附设上海俄文学校”由此于1949年12月宣告成立,这是新中国成立伊始兴办的第一所高等外语学校。上海市委任命时代出版社社长 姜椿芳 同志为第一任校长,最初校舍位于宝山路(原暨南大学二院)。上海俄文学校是一所以学习俄语和俄罗斯苏联文学为主的外语类高校,培养的学生主要是俄语口笔译人员和俄语教学师资。 根据陈毅同志的指示,为配合中国外交外贸工作需要,学校于1950年增设英语班,更名为“华东人民革命大学附设外文专修学校”,校址迁至东体育会路(原暨南大学一院)。1951年4月,学校又建立东南亚语文系,增设缅甸语、越南语和印度尼西亚语专业。1952年3月,南京华东军区政治部附设外文专修学校学员150余人并入该校。至1952年8月,学校共设 俄语 、 英语 、 缅甸语 、 越南语 和 印度尼西亚语 5个语种。 1952年下半年起,全国高等院校实行统一招生并开始院系调整。根据教育部指示,该校东南亚语文系师生全部并入北京大学,只设俄语专业。同年9月,学校遂改名为“上海俄文专修学校”,又于11月再度更名为“上海俄文专科学校”,学制固定为3年。这一时期,学校的教学工作从培训式教学走向正规化教学,梳理了正规教学的观念,建立和完善了教学组织,取消了综合性的俄语教研室,成立了实践课、翻译、文学史、语言学等10个教研组,制定了统一的教学大纲,建立了学籍管理制度。至1956年6月,在校教师人数达241名(苏侨教师90人,中国教师151人),先后招收七期学生共3998人,其中毕业2087人,为中国各条战线输送了一批俄语人才。 1956年,该校更名为“上海外国语学院”,增设英语、法语、德语专业,学制改为四年。1958年,学校接受上海市委财贸部和上海市外贸局的委托,开设外贸外语系,设英语、 德语 、 法语 等6个语种。1963年9月12日,经中央批准,上海外国语学院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直属教育部领导。1964年10月31日,经国务院第148次全体会议通过,由 周恩来 总理签署, 王季愚 同志被调任为上海外国语学院院长,这是该校第一位由国务院任命的校长。这一时期,学校还新增出国留学预备人员培训部,并与上海市教育局共建了附属外国语学校、附属外国语小学等教学部门。 “ 文化大革命 ”开始后,上外从1966年6月起就开始了所谓的“停课闹革命”,全校党政工作和各项管理工作无法进行,教学科研限于停顿。1970年,学校开办试点班。1972年,学校正式恢复招生。1973年,学校又增设了阿尔巴尼亚语专业。由此开始了教学秩序的重建和教学工作的恢复。1976年10月,“四人帮”粉碎,十年动乱结束,上外的教学工作才开始得到重新发展。1979年,学校学制恢复为四年,开始招收学位研究生,恢复出国培训部,并成立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及各类研究机构、图书资料中心和外语考试中心等。同年又与徐汇区区政府共同创办上海外国语学院分院(后为原上海大学国际商业学院)。
来源与核验
- 核验状态
- 部分核实
- 核验日期
- 2026-05-10
- 资料更新
- 2026-09-24
- 来源说明
- 国家留学网 CampusChina 官方指南(项目代码:117482)
申请条件、资助金额及截止日期,请以招生单位当期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