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奖学金
上海政法学院“一带一路”奖学金
**一、奖学金内容与标准** 该奖学金为申请人提供首年10000元一次性资助。 **二、开放专业** 本科专业:1.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2.知识产权;3.国际经济与贸易;4.经济学;5.经济与金融;6.工商管理;7.社会学;8.新闻学;9.国际政治;10.行政管理;11.政治学与行政学;12.应用心理学;13.汉语言文学(国际汉语教育方向);14.广播电视编导(纪录片方向);15.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摄像方向)。 硕士专业:1.法学理论;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3.刑法学;4.民商法学;5.诉讼法学;6.经济法学;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8.国际法学;9.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 **三、申请人资格** 1.本科生申请人:年龄在18至30岁的非中国籍公民,学历为高中水平及以上; 2.硕士生申请人:年龄在18至45岁的非中国籍公民,学历为本科文凭及以上; 3.语言进修生: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的非中国籍公民,学历为高中水平及以上。 **四、申请日期**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申请流程与途径** 1.在上海政法学院招生系统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
- 奖学金类型
- 学校奖学金
- 申请学历
-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 所在地区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申请截止
- 日期待确认
概览
**一
奖学金内容与标准**
该奖学金为申请人提供首年10000元一次性资助。
**二
开放专业**
本科专业:1.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资助内容
资助档次
各档次条件可能不同,请核对适用学历与申请要求。
标准资助
- 适用学历
-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 资助标准
- **一、奖学金内容与标准** 该奖学金为申请人提供首年10000元一次性资助。 **二、开放专业** 本科专业:1.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2.知识产权;3.国际经济与贸易;4.经济学;5.经济与金融;6.工商管理;7.社会学;8.新闻学;9.国际政治;10.行政管理;11.政治学与行政学;12.应用心理学;13.汉语言文学(国际汉语教育方向);14.广播电视编导(纪录片方向);15.广播电
- 档次条件
- ** 1.本科生申请人:年龄在18至30岁的非中国籍公民,学历为高中水平及以上; 2.硕士生申请人:年龄在18至45岁的非中国籍公民,学历为本科文凭及以上; 3.语言进修生: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的非中国籍公民,学历为高中水平及以上。 **四、申请日期**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申请流程与途径** 1.在上海政法学院招生系统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申请人将申请表及相关
申请条件与材料
申请时间与流程
审核周期: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接收院校联合审核约6-8周
适用学校与项目
适用学校
学校介绍
上海政法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上政”,是上海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管 ,是立格联盟成员单位、“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丝绸之路”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中美人文项目培养院校、“留学中国”海外预科教育联盟成员、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花园单位,入选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2008年,上海市司法学校整建制并入上海政法学院。2011年,学校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4年,学校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 截至2024年4月,上海政法学院设有青浦校区(校本部)和普陀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人;有教职工近千人,其中专任教师700余人;设有13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门,以及40多个本科专业(方向);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1984年11月,经 上海市 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委备案,建立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纳入上海市成人高等学校建制序列,为专门从事成人法学教育,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高等学校。该院由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领导,市司法局主管,教学上受市高教局领导。学制设大专、短训两个层次。校址在青浦县野马浜。 1990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学校举办成人高等教育双专科试点。同年,司法部同意在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成立中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中心分部。 1985年,经市政府批准,上海法律专科学校成立,与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该校隶属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领导,市司法局管理,为普通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学制3年。 1993年4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并入上海大学,与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合并成立上海大学法学院。同年起,招收普通本科生,学制4年,并开始招收专科升本科生。当时,上海大学法学院隶属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同时接受上海大学领导。 1994年5月,新上海大学组建后,上海大学法学院并入新上海大学。 11月12日,上海大学法学院(原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举行建校10周年庆祝会。
来源与核验
- 核验状态
- 部分核实
- 核验日期
- 2026-05-10
- 资料更新
- 2026-09-24
- 来源说明
- 国家留学网 CampusChina 官方指南(项目代码:121270)
申请条件、资助金额及截止日期,请以招生单位当期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