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

浙江工商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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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学金内容** | 类别 | 颁发对象 | 奖学金标准 | | --- | --- | --- | | 在读学位生奖学金 | 已在我校攻读学位的国际学位生 | 一等奖学金:全年学费的70% | | 二等奖学金:全年学费的50% | | | | 三等奖学金:全年学费的30% | | | | 学位生新生奖学金 | 新录取的学习成绩优良,或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国际学位生 | 一等奖学金:全年学费的100% | | 二等奖学金:全年学费的70% | | | | 三等奖学金:全年学费的40% | | | | 汉语进修生新生奖学金 | 新录取的学习成绩优良,或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自费汉语进修生 | 一等奖学金:4,000元 | | 二等奖学金:3,000元 | | | | 三等奖学金:2,000元 | | | | 在读汉语进修生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各门课程平均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且一学期内出勤率90%以上,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公益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的汉语进修生 | 3000元 | | 学业勤奋奖学金:学习勤奋,各门课程平均成绩85分以上(含85分),且一学期内出勤率

学费
Loại học bổng
学校奖学金
Bậc học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Địa điểm
浙江省 · 杭州市
Hạn nộp hồ sơ
Chưa xác nhận ngày

Tổng quan

**(一)

奖学金内容**

| 类别 | 颁发对象 | 奖学金标准 |

| --- | --- | --- |

| 在读学位生奖学金 | 已在我校攻读学位的国际学位生 | 一等奖学金:全年学费的70% |

| 二等奖学金:全年学费的50% | | |

Mức tài trợ

奖学金类型学校奖学金
院校浙江工商大学
省份浙江省
学费覆盖
住宿不覆盖
医疗保险未说明
补贴标准**(一)、奖学金内容** | 类别 | 颁发对象 | 奖学金标准 | | --- | --- | --- | | 在读学位生奖学金 | 已在我校攻读学位的国际学位生 | 一等奖学金:全年学费的70% | | 二等奖学金:全年学费的50% | | | | 三等奖学金:全年学费的30% | | | | 学位生新生奖学金 | 新录取的学习成绩优良,或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国际学位生 | 一等奖学金:
资助范围**(一)、奖学金内容** | 类别 | 颁发对象 | 奖学金标准 | | --- | --- | --- | | 在读学位生奖学金 | 已在我校攻读学位的国际学位生 | 一等奖学金:全年学费的70% | | 二等奖学金:全年学费的50% | | | | 三等奖学金:全年学费的30% | | | | 学位生新生奖学金 | 新录取的学习成绩优良,或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国际学位生 | 一等奖学金:
申请链接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19393.html

Mức học bổng

Điều kiện có thể khác nhau giữa các mức học bổng. Hãy kiểm tra bậc học và yêu cầu tương ứng.

一等奖

Bậc học áp dụng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Mức tài trợ
一等奖学金:全年学费的70% | |
Điều kiện của mức này
** 1. 外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 申请就读本科者,须高中毕业;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申请就读对外汉语课程者,须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且学习期限须在一个学期以上; 3. 表现良好,无违反校纪校规和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4. 已在我校就读的奖学金申请者须学习努力,平均成绩良好以上(以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为准(课程补考、重学成绩不作为计算依据),无旷考记录),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新申请我校的奖学金申请者须平均成绩良好以上(以其提供的上一阶段的学历成绩单为依据),或在其他方面有表现突出; 5. 已在我校就读的奖学金申请者如未按规定全额交纳之前年度的学费和住宿费,在校学习期间出勤率未达80%,取消当年申请奖学金资格; **注:学位生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语言生每学期评选一次。** **(三)、奖学金申请办法** **1.** **申请时间:** 受理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 春季入学汉语进修生为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2.** **申请方式:** (1)登录浙江工商大学国际生报名系统 [http: //121.43.56.43/gj/Login.aspx](http://121.43.56.43/gj/Login.aspx) ,推荐使用Google浏览器 (2)进入“奖学金申请”模块 (3)请根据提示准确填写表格,并上传所需的材料 (4)“保存”并“提交”奖学金申请(提交后申请信息不可改动) (5)等待审核(审核结果会通过邮件形式告知) **注: 以上申请办法仅限于新生奖学金申请者,已在我校就读的奖学金申请者请咨询所在学院。** **(** **[四)、联系方式](http://sie.zjgsu.edu.cn/zh_CN/sf/b4357334a5oi9.html)** 通讯地址:中国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国际教育学院517室 邮政编码:310018 电话:+86-571-28008687;+86-571-28008685;+86-571-28008686 E-mail: [admission@zjgsu.edu.cn](mailto:admission@zjgsu.edu.cn) ; [adm1@zjgsu.edu.cn](mailto:adm1@zjgsu.edu.cn)

二等奖

Bậc học áp dụng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Mức tài trợ
二等奖学金:全年学费的50% | | | |
Điều kiện của mức này
** 1. 外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 申请就读本科者,须高中毕业;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申请就读对外汉语课程者,须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且学习期限须在一个学期以上; 3. 表现良好,无违反校纪校规和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4. 已在我校就读的奖学金申请者须学习努力,平均成绩良好以上(以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为准(课程补考、重学成绩不作为计算依据),无旷考记录),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新申请我校的奖学金申请者须平均成绩良好以上(以其提供的上一阶段的学历成绩单为依据),或在其他方面有表现突出; 5. 已在我校就读的奖学金申请者如未按规定全额交纳之前年度的学费和住宿费,在校学习期间出勤率未达80%,取消当年申请奖学金资格; **注:学位生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语言生每学期评选一次。** **(三)、奖学金申请办法** **1.** **申请时间:** 受理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 春季入学汉语进修生为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2.** **申请方式:** (1)登录浙江工商大学国际生报名系统 [http: //121.43.56.43/gj/Login.aspx](http://121.43.56.43/gj/Login.aspx) ,推荐使用Google浏览器 (2)进入“奖学金申请”模块 (3)请根据提示准确填写表格,并上传所需的材料 (4)“保存”并“提交”奖学金申请(提交后申请信息不可改动) (5)等待审核(审核结果会通过邮件形式告知) **注: 以上申请办法仅限于新生奖学金申请者,已在我校就读的奖学金申请者请咨询所在学院。** **(** **[四)、联系方式](http://sie.zjgsu.edu.cn/zh_CN/sf/b4357334a5oi9.html)** 通讯地址:中国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国际教育学院517室 邮政编码:310018 电话:+86-571-28008687;+86-571-28008685;+86-571-28008686 E-mail: [admission@zjgsu.edu.cn](mailto:admission@zjgsu.edu.cn) ; [adm1@zjgsu.edu.cn](mailto:adm1@zjgsu.edu.cn)

三等奖

Bậc học áp dụng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Mức tài trợ
三等奖学金:全年学费的30% | | | | 学位生新生奖学金 | 新录取的学习成绩优良,或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国际学位生 |
Điều kiện của mức này
** 1. 外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 申请就读本科者,须高中毕业;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申请就读对外汉语课程者,须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且学习期限须在一个学期以上; 3. 表现良好,无违反校纪校规和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4. 已在我校就读的奖学金申请者须学习努力,平均成绩良好以上(以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为准(课程补考、重学成绩不作为计算依据),无旷考记录),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新申请我校的奖学金申请者须平均成绩良好以上(以其提供的上一阶段的学历成绩单为依据),或在其他方面有表现突出; 5. 已在我校就读的奖学金申请者如未按规定全额交纳之前年度的学费和住宿费,在校学习期间出勤率未达80%,取消当年申请奖学金资格; **注:学位生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语言生每学期评选一次。** **(三)、奖学金申请办法** **1.** **申请时间:** 受理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 春季入学汉语进修生为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2.** **申请方式:** (1)登录浙江工商大学国际生报名系统 [http: //121.43.56.43/gj/Login.aspx](http://121.43.56.43/gj/Login.aspx) ,推荐使用Google浏览器 (2)进入“奖学金申请”模块 (3)请根据提示准确填写表格,并上传所需的材料 (4)“保存”并“提交”奖学金申请(提交后申请信息不可改动) (5)等待审核(审核结果会通过邮件形式告知) **注: 以上申请办法仅限于新生奖学金申请者,已在我校就读的奖学金申请者请咨询所在学院。** **(** **[四)、联系方式](http://sie.zjgsu.edu.cn/zh_CN/sf/b4357334a5oi9.html)** 通讯地址:中国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国际教育学院517室 邮政编码:310018 电话:+86-571-28008687;+86-571-28008685;+86-571-28008686 E-mail: [admission@zjgsu.edu.cn](mailto:admission@zjgsu.edu.cn) ; [adm1@zjgsu.edu.cn](mailto:adm1@zjgsu.edu.cn)

一等奖

Bậc học áp dụng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Mức tài trợ
一等奖学金:
Điều kiện của mức này
** 1. 外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 申请就读本科者,须高中毕业;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申请就读对外汉语课程者,须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且学习期限须在一个学期以上; 3. 表现良好,无违反校纪校规和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4. 已在我校就读的奖学金申请者须学习努力,平均成绩良好以上(以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为准(课程补考、重学成绩不作为计算依据),无旷考记录),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新申请我校的奖学金申请者须平均成绩良好以上(以其提供的上一阶段的学历成绩单为依据),或在其他方面有表现突出; 5. 已在我校就读的奖学金申请者如未按规定全额交纳之前年度的学费和住宿费,在校学习期间出勤率未达80%,取消当年申请奖学金资格; **注:学位生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语言生每学期评选一次。** **(三)、奖学金申请办法** **1.** **申请时间:** 受理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 春季入学汉语进修生为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2.** **申请方式:** (1)登录浙江工商大学国际生报名系统 [http: //121.43.56.43/gj/Login.aspx](http://121.43.56.43/gj/Login.aspx) ,推荐使用Google浏览器 (2)进入“奖学金申请”模块 (3)请根据提示准确填写表格,并上传所需的材料 (4)“保存”并“提交”奖学金申请(提交后申请信息不可改动) (5)等待审核(审核结果会通过邮件形式告知) **注: 以上申请办法仅限于新生奖学金申请者,已在我校就读的奖学金申请者请咨询所在学院。** **(** **[四)、联系方式](http://sie.zjgsu.edu.cn/zh_CN/sf/b4357334a5oi9.html)** 通讯地址:中国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国际教育学院517室 邮政编码:310018 电话:+86-571-28008687;+86-571-28008685;+86-571-28008686 E-mail: [admission@zjgsu.edu.cn](mailto:admission@zjgsu.edu.cn) ; [adm1@zjgsu.edu.cn](mailto:adm1@zjgsu.edu.cn)

Điều kiện và hồ sơ

申请条件** 1. 外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 申请就读本科者,须高中毕业;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申请就读对外汉语课程者,须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且学习期限须在一个学期以上; 3. 表现良好,无违反校纪校规和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4. 已在我校就读的奖学金申请者须学习努力,平均成绩良好以上(以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为准(课程补考、重学成绩不作为计算依据),无旷考记录),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新申请我校的奖学金申请者须平均成绩良好以上(以其提供的上一阶段的学历成绩单为依据),或在其他方面有表现突出; 5. 已在我校就读的奖学金申请者如未按规定全额交纳之前年度的学费和住宿费,在校学习期间出勤率未达80%,取消当年申请奖学金资格; **注:学位生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语言生每学期评选一次。** **(三)、奖学金申请办法** **1.** **申请时间:** 受理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 春季入学汉语进修生为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2.** **申请方式:** (1)登录浙江工商大学国际生报名系统 [http: //121.43.56.43/gj/Login.aspx](http://121.43.56.43/gj/Login.aspx) ,推荐使用Google浏览器 (2)进入“奖学金申请”模块 (3)请根据提示准确填写表格,并上传所需的材料 (4)“保存”并“提交”奖学金申请(提交后申请信息不可改动) (5)等待审核(审核结果会通过邮件形式告知) **注: 以上申请办法仅限于新生奖学金申请者,已在我校就读的奖学金申请者请咨询所在学院。** **(** **[四)、联系方式](http://sie.zjgsu.edu.cn/zh_CN/sf/b4357334a5oi9.html)** 通讯地址:中国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国际教育学院517室 邮政编码:310018 电话:+86-571-28008687;+86-571-28008685;+86-571-28008686 E-mail: [admission@zjgsu.edu.cn](mailto:admission@zjgsu.edu.cn) ; [adm1@zjgsu.edu.cn](mailto:adm1@zjgsu.edu.cn)
GPA成绩优异
语言要求HSK 4级及以上
授课语言英文授课免HSK,需托福/雅思或英文授课证明
所需材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最高学历证明、成绩单、学习计划、体检表、无犯罪记录
资料来源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19393.html
来源说明国家留学网 CampusChina 官方指南(项目代码:119393)

Thời gian và quy trình ứng tuyển

审核周期: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接收院校联合审核约6-8周

Trường và chương trình áp dụng

Trường áp dụng

Giới thiệu trường

浙江工商大学(英文名:Zhejiang Gongshang University),简称“浙商大”(英文缩写:ZJSU),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是由浙江省主管 , 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入选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是“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成员, 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浙江工商大学前身是创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杭州商学院;1990年,学校获硕士学位授予权; 1998年从原商业部直属院校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1999年杭州应用工程学校和杭州化学工业学校并入,2001年学校法律系与原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杭州商学院法学院; 2003年,学校获博士学位授予权; 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2014年,学校入选“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15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2017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截至2024年11月,学校设61个本科专业。 截至2025年1月,学校由下沙、教工路和桐庐3个校区组成,占地2740亩;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24个。有教职工277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150余人;有全日制本科生28800余人(含独立学院),各类研究生8000余人。 截至2025年6月,设有29个二级学院。 1911年,杭州商学公会金润泉、周庆云等人筹资创办杭州中等商业学堂,这是中国最早创办的商业专门学校之一。3月 15日,杭州中等商业学堂在杭州马市街黄醋园巷正式创立,设立普通商科专业,爱国士绅郑在常任学堂监督(校长)。 1912年1月19日,中华民国教育部对清末教育制度进行初步改革,4月,学校易名为浙江公立中等商业学校。1913年冬,学校易名为浙江省立甲种商业学校。1922年,中华民国实施学制改革,学校于1923年改名为浙江省立商业学校。1926年又易名为浙江省立商科职业学校。1927年,学校与浙江省立一中互换校舍,迁入直大方伯(现浙医二院),开始实行男女生兼收。1928年8月,学校再次易名为浙江省立高级商科中学,迁入蒲场巷(今大学路)钱塘道伊公署旧址。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加强高中教育势在必行。为使高中和大学更好的衔接,1929年5月17日,省政府决定将省立一中,二中的高中部和省立高级商科中学合并组成浙江省立高级中学,作为高中教育的样板,设文、理、师范、商四科,以贡院前原省立一中校舍为校址。1933年,学校改名为浙江省立杭州高级中学。 [55 ]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同年11月,学校被迫南迁至金华县琐园;12月又迁至丽水县碧湖。1938年8月,浙江省教育厅在丽水碧湖创立省立临时联合中学,收容省立杭州师范学院、省立杭州高级中学、省立杭州初级中学等7校师生1000余名。 [55 ] 浙江工商大学百年沧桑历程 1942年8月,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将商科从省立临时联合中学划出,单独成立浙江省立高级商业职业学校。学校于同年9月26日正式开学。1943年秋,学校增设会计科,1945年春增设统计科。 [56 ] 浙江工商大学百年沧桑历程 抗日战争胜利后,学校于1946年1月迁回杭州,暂租银洞桥绸业会馆,并接收浙江省职业补习学校初级商科70余名学生。同年10月,学校迁回平安桥原浙江省立甲种商业学校校址。 [56 ] 1949年5月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杭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同年6月,军事管制委员会完成接管工作,学校归军事管制委员会管理。1951年夏,学校迁入金沙港杭州市立中学原址。1952年,浙江省政府决定将学校改由浙江省文教厅和商业厅共同领导;同年,浙江银行学校成立,学校的银行科并入浙江银行学校。 [56 ] 浙江工商大学百年沧桑历程

Nguồn và xác minh

Trạng thái xác minh
Xác minh một phần
Ngày xác minh
2026-05-10
Cập nhật lần cuối
2026-09-24
Liên kết nguồn
www.campuschina.org ↗
Ghi chú về nguồn
国家留学网 CampusChina 官方指南(项目代码:119393)

Vui lòng căn cứ vào thông báo hiện hành của đơn vị tuyển sinh về điều kiện, mức tài trợ và hạn nộ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