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中国政府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

上海政法学院中国政府奖学金

Chưa xác nhận trạng thái tuyển sinhXác minh một phần

**一、奖学金内容与标准** 1.奖学金内容:免学费、免住宿费、免保险费、提供生活费。 2.生活费标准为: 本科生:2,500元人民币/月 硕士研究生和普通进修生:3,000元人民币/月 **二、开放专业** 本科专业:1.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2.知识产权;3.国际经济与贸易;4.经济学;5.经济与金融;6.工商管理;7.社会学;8.新闻学;9.国际政治;10.行政管理;11.政治学与行政学;12.应用心理学;13.汉语言文学(国际汉语教育方向);14.广播电视编导(纪录片方向);15.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摄像方向)。 硕士专业:1.法学理论;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3.刑法学;4.民商法学;5.诉讼法学;6.经济法学;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8.国际法学;9.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 **三、申请人资格** 1.本科生申请人:年龄在18至30岁的非中国籍公民,学历为高中水平及以上; 2.硕士生申请人:年龄在18至45岁的非中国籍公民,学历为本科文凭及以上。 **四、申请日期** 每年2月10日至6月30日。 **五、申请流程与途径** 1.在所在国使(领)馆、

学费住宿医疗保险
Loại học bổng
学校奖学金
Bậc học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Địa điểm
上海市 · 上海市
Hạn nộp hồ sơ
Chưa xác nhận ngày

Tổng quan

**一

奖学金内容与标准**

1.奖学金内容:免学费

免住宿费

免保险费

提供生活费。

Mức tài trợ

奖学金类型学校奖学金
院校上海政法学院
省份上海市
学费覆盖
住宿覆盖
医疗保险覆盖
补贴标准**一、奖学金内容与标准** 1.奖学金内容:免学费、免住宿费、免保险费、提供生活费。 2.生活费标准为: 本科生:2,500元人民币/月 硕士研究生和普通进修生:3,000元人民币/月 **二、开放专业** 本科专业:1.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2.知识产权;3.国际经济与贸易;4.经济学;5.经济与金融;6.工商管理;7.社会学;8.新闻学;9.国际政治;10.行政管理;11.政治
资助范围**一、奖学金内容与标准** 1.奖学金内容:免学费、免住宿费、免保险费、提供生活费。 2.生活费标准为: 本科生:2,500元人民币/月 硕士研究生和普通进修生:3,000元人民币/月 **二、开放专业** 本科专业:1.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2.知识产权;3.国际经济与贸易;4.经济学;5.经济与金融;6.工商管理;7.社会学;8.新闻学;9.国际政治;10.行政管理;11.政治
申请链接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21266.html

Mức học bổng

Điều kiện có thể khác nhau giữa các mức học bổng. Hãy kiểm tra bậc học và yêu cầu tương ứng.

本科资助档

Bậc học áp dụng
本科
Mức tài trợ
本科生:2,500元人民币/月 硕士研究生和普通
Điều kiện của mức này
** 1.本科生申请人:年龄在18至30岁的非中国籍公民,学历为高中水平及以上; 2.硕士生申请人:年龄在18至45岁的非中国籍公民,学历为本科文凭及以上。 **四、申请日期** 每年2月10日至6月30日。 **五、申请流程与途径** 1.在所在国使(领)馆、各项目组织、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申请人将申请表及相关

进修生资助档

Bậc học áp dụng
进修生
Mức tài trợ
进修生:3,000元人民币/月 **二、开放专业** 本科专业:1.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2.知识产权;3.国际经济与贸易;4.经济学;5.经济与金融;6.工商管理;7.社会学;8.新闻学;9.国际政治;10.行政管理;11.政治
Điều kiện của mức này
** 1.本科生申请人:年龄在18至30岁的非中国籍公民,学历为高中水平及以上; 2.硕士生申请人:年龄在18至45岁的非中国籍公民,学历为本科文凭及以上。 **四、申请日期** 每年2月10日至6月30日。 **五、申请流程与途径** 1.在所在国使(领)馆、各项目组织、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申请人将申请表及相关

Điều kiện và hồ sơ

申请条件** 1.本科生申请人:年龄在18至30岁的非中国籍公民,学历为高中水平及以上; 2.硕士生申请人:年龄在18至45岁的非中国籍公民,学历为本科文凭及以上。 **四、申请日期** 每年2月10日至6月30日。 **五、申请流程与途径** 1.在所在国使(领)馆、各项目组织、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申请人将申请表及相关
GPA成绩优异
语言要求HSK 4级及以上
授课语言英文授课免HSK,需托福/雅思或英文授课证明
所需材料发送至shupliso@126.com,并将纸质版材料寄送至上海政法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招生与项目拓展科; 3.审核申请人的材料,通过审核者,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将以电话或者邮件形式确认并告知录取者,同时寄送录取通知书和签证申请表(JW202); 4. 申请人携带录取通知书,JW202,体检健康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前去所在国家的中国使(领)馆办理学生签证,按时完成报名注册。 **六、申请所需材料** 1.完整的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格; 2.证明申请者最高学历的证书。如果申请者是学生,则需要提供一份申请者所在高中/大学的证书。非汉语及英语的证书应在公证之前被翻译成汉语及英语; 3.汉语或英语形式的最高学历成绩单; 4.个人健康体检证明; 5.申请研究生的学生提供不少于1000字的在华学习研究计划,中文或英语形式; 6.HSK4级证书及以上的复印件; 7.护照信息页的复印件; 8. 8张护照尺寸的照片; 9.申请研究生课程的,需要提供两份教授或副教授的中英文推荐信; 10.已在华学习的国际学生,需提供在校学习证明、离校证明和临时居住许可页复印件。 **七、受理部门**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招生与项目拓展科 **八、联系方式**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招生与项目拓展科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邮编:201701 电话:021-39225275 传真:021-39225295 电子信箱:shupliso@126.com 网址:http://int.shupl.edu.cn/english/main.psp 在线申请:http://sice.shupl.edu.cn/login.jsp?sclId=1
资料来源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21266.html
来源说明国家留学网 CampusChina 官方指南(项目代码:121266)

Thời gian và quy trình ứng tuyển

审核周期: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接收院校联合审核约6-8周

Trường và chương trình áp dụng

Trường áp dụng

Giới thiệu trường

上海政法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上政”,是上海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管 ,是立格联盟成员单位、“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丝绸之路”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中美人文项目培养院校、“留学中国”海外预科教育联盟成员、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花园单位,入选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2008年,上海市司法学校整建制并入上海政法学院。2011年,学校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4年,学校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 截至2024年4月,上海政法学院设有青浦校区(校本部)和普陀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人;有教职工近千人,其中专任教师700余人;设有13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门,以及40多个本科专业(方向);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1984年11月,经 上海市 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委备案,建立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纳入上海市成人高等学校建制序列,为专门从事成人法学教育,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高等学校。该院由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领导,市司法局主管,教学上受市高教局领导。学制设大专、短训两个层次。校址在青浦县野马浜。 1990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学校举办成人高等教育双专科试点。同年,司法部同意在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成立中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中心分部。 1985年,经市政府批准,上海法律专科学校成立,与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该校隶属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领导,市司法局管理,为普通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学制3年。 1993年4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并入上海大学,与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合并成立上海大学法学院。同年起,招收普通本科生,学制4年,并开始招收专科升本科生。当时,上海大学法学院隶属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同时接受上海大学领导。 1994年5月,新上海大学组建后,上海大学法学院并入新上海大学。 11月12日,上海大学法学院(原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举行建校10周年庆祝会。

Nguồn và xác minh

Trạng thái xác minh
Xác minh một phần
Ngày xác minh
2026-05-10
Cập nhật lần cuối
2026-09-24
Liên kết nguồn
www.campuschina.org ↗
Ghi chú về nguồn
国家留学网 CampusChina 官方指南(项目代码:121266)

Vui lòng căn cứ vào thông báo hiện hành của đơn vị tuyển sinh về điều kiện, mức tài trợ và hạn nộ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