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中国-欧盟学生交流项目

学校奖学金

重庆大学中国-欧盟学生交流项目

申请状态待确认部分核实

“中国-欧盟学生交流项目”系中国教育部向欧盟成员国学生提供的全额奖学金。 **一、 资助类别及期限** 1.资助类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2.资助期限:奖学金期限与各专业学制相同。汉语授课专业奖学金获得者,如其汉语水平未达到进入专业学习要求(HSK4及以上),来华后须先进行汉语补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专业学习。 | 资助类别 | 专业学习期限 | 汉语补习期限 | 奖学金资助期限 | | --- | --- | --- | --- | | 本科生 | 4-5年 | 1学年 | 4-6学年 | | 硕士研究生 | 2-3年 | 1学年 | 2-4学年 | | 博士研究生 | 3-4年 | 1学年 | 3-5学年 | | 普通进修生 | 1学年以内 | 1学年以内 | 2学年以内 | | 高级进修生 | 1学年以内 | 1学年以内 | 2学年以内 | **二、奖学金内容** 包含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具体信息请向中国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处查询。 **三、申请受理机构和申请时间** 申请受理机构:中国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处。

医疗保险
奖学金类型
学校奖学金
申请学历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所在地区
重庆市 · 重庆市
申请截止
日期待确认

概览

“中国-欧盟学生交流项目”系中国教育部向欧盟成员国学生提供的全额奖学金。

**一

资助类别及期限**

1.资助类别:本科生

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资助内容

奖学金类型学校奖学金
院校重庆大学
省份重庆市
学费不覆盖
住宿不覆盖
医疗保险覆盖
补贴标准“中国-欧盟学生交流项目”系中国教育部向欧盟成员国学生提供的全额奖学金。 **一、 资助类别及期限** 1.资助类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2.资助期限:奖学金期限与各专业学制相同。汉语授课专业奖学金获得者,如其汉语水平未达到进入专业学习要求(HSK4及以上),来华后须先进行汉语补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专业学习。 | 资助类别 | 专业学习期限 | 汉
资助范围“中国-欧盟学生交流项目”系中国教育部向欧盟成员国学生提供的全额奖学金。 **一、 资助类别及期限** 1.资助类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2.资助期限:奖学金期限与各专业学制相同。汉语授课专业奖学金获得者,如其汉语水平未达到进入专业学习要求(HSK4及以上),来华后须先进行汉语补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专业学习。 | 资助类别 | 专业学习期限 | 汉
申请链接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351546.html

资助档次

各档次条件可能不同,请核对适用学历与申请要求。

全额资助

适用学历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资助标准
“中国-欧盟学生交流项目”系中国教育部向欧盟成员国学生提供的全额奖学金。 **一、 资助类别及期限** 1.资助类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2.资助期限:奖学金期限与各专业学制相同。汉语授课专业奖学金获得者,如其汉语水平未达到进入专业学习要求(HSK4及以上),来华后须先进行汉语补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专业学习。 | 资助类别 | 专业学习期限 | 汉
档次条件
** 1.非中国籍的欧盟成员国国家公民,身体健康; 2.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学习本科专业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25岁;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 作为普通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岁; 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 **五、申请流程** 1.向中国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处提交申请并取得推荐资格; 2.联系重庆大学,并获得学校颁发的预录取通知书; 3.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登录 [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 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http://www.campuschina.org/) 后,点击网上报名学生入口图标进入),网上填写并在线提交申请信息,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和受理机构编号可向中国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处咨询和索取; 4.在规定时间内将

申请条件与材料

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的欧盟成员国国家公民,身体健康; 2.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学习本科专业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25岁;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 作为普通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岁; 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 **五、申请流程** 1.向中国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处提交申请并取得推荐资格; 2.联系重庆大学,并获得学校颁发的预录取通知书; 3.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登录 [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 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http://www.campuschina.org/) 后,点击网上报名学生入口图标进入),网上填写并在线提交申请信息,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和受理机构编号可向中国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处咨询和索取; 4.在规定时间内将
GPA成绩优异
语言要求HSK 4级及以上
授课语言英文授课免HSK,需托福/雅思或英文授课证明
所需材料提交至中国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处。 注: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的直接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有权对未获得预录取通知书的申请人的申请院校进行必要调整。 **六、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 ;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3.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顷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用中文或英文书写,本科生不少于200字,进修生不少于500字,研究生不少于800字; 5.推荐信。申请项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以及2张其它作品的光盘; 7.年龄不满18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入的相关法律文件; 8.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须提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 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http://www.campuschina.org/) 下载,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要求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9.已获得重庆大学预录取通知书的,请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附在申请材料中; 10.已获得HSK成绩报告的,请将复印件附在申请材料中。 以上材料请按上述顺序在左上角装订成册(一式两册)。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返还。 **七、录取及通知** 1.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奖学金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满足条件的申请人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材料转送有关学校安排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有权根据该奖学金项目资助要求、奖学金院校的接收能力、专业学制要求及申请人的条件等,对申请人所选择的学校、专业、资助类别、奖学金期限等进行适当调整,并由学校确定录取结果。对于附有重庆大学预录取通知书的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直接寄送重庆大学确认录取; 3.获得奖学金院校确认录取的申请人,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后即可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来华学习。每名奖学金获得者只能获得一个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资助; 4.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7月31日前将《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 寄送中国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处,由其转交学生本人; 5.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通知书》上的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6.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八、中国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处联系方式** 电话: 0032-2-7729572转8318 传真: 0032-2-7628259 电子邮箱: chinamissiontoeu@gmail.com 网址: [http://www.chinamission.be](http://www.chinamission.be/) 地址 :Boulevard dela Woluwe100,1200 Woluwe,Brussels,Belgium. **九、重庆大学联系方式** 重庆大学国际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 86-23-65111001 传真: 86-23-65111067 电邮: [admissions@cqu.edu.cn](mailto:admissions@cqu.edu.cn) 地址: 中国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国际学院招生办公室(324室),邮编: 400044
资料来源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351546.html
来源说明国家留学网 CampusChina 官方指南(项目代码:351546)

申请时间与流程

审核周期: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接收院校联合审核约6-8周

适用学校与项目

适用学校

学校介绍

重庆大学(Chongqing University,CQU),简称重大,位于中国重庆市, 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校。 学校入选珠峰计划、强基计划,为卓越大学联盟、一带一路高校联盟、中国高等戏剧教育联盟成员单位、“国优计划”首批试点高校,入选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学校创办于1929年,到20世纪40年代发展成为文理工商法医各学科齐全的综合性大学。1952年调整为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改革开放后,学校进行了全面的恢复调整和改革建设,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校。2000年,原重庆建筑大学、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与重庆大学合并组建为新的重庆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2022年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2025年1月16日上午,“中国羽毛球协会—重庆大学羽毛球中心”成立。 截至2025年3月,学校校园占地面积5300余亩,有A校区、B校区、C校区、虎溪校区、两江校区;设有7个学部35个学院,以及8所附属医院,开设本科招生专业(方向)90个;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7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6个;有教职工5100余人,在校学生52000余人,其中研究生近26000人,本科生26000余人。 民国14年(1925年)冬,巴县议事会议长李奎安提出议案,倡议筹办重庆大学。 1929年夏,“重庆大学促进会”成立,发布《重庆大学筹备会成立宣言》 。同年10月12日,重庆大学正式开课,标志着一所现代化高等学府的正式成立。 1933年,学校开办本科,分文、理两院开始招收学生,并迁至重庆市沙坪坝嘉陵江畔,即如今的重庆大学A 区。 1935年5月底,重庆大学被批准为省立大学,改为“四川省立重庆大学”。同年,四川省立工学院合并至重庆大学,学校文、农学院并入四川大学。 周恩来总理赴重庆大学演讲 1942年,学校被批准为国立大学,省立重庆大学更名为国立重庆大学 。 1948年,重庆大学开始招生研究生,是中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大学之一。 1949年11月,重庆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接管国立重庆大学,随后更名为重庆大学。此时,重庆大学已成为一所拥有理、工、文、商、法、医等六个学院,二十一个系科的综合性大学,在国内外享有非常高的声誉。 1952年前后全国高校院系调整,重庆大学经并入其他高校的部分工科专业后,成为一所以机械、电气、动力、采矿、冶金等学科专业为主体的多科性工业大学,并创办了中国第一个完全采用国产设备和国产原料的塑料工厂,填补了中国化学工业的空白;1958年,重庆大学成为国内最早开展计算机科学研究的大学之一, 并于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 1978年改革后,重庆大学恢复发展为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大学,同时成为了教育部首批恢复研究生招生并有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的单位之一。 1981年,重庆大学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9年成为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来源与核验

核验状态
部分核实
核验日期
2026-05-10
资料更新
2026-09-24
来源说明
国家留学网 CampusChina 官方指南(项目代码:351546)

申请条件、资助金额及截止日期,请以招生单位当期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