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

长安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

已截止部分核实

一、 申请人资格 1, 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 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1)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 语言要求: | 项目类别 | 语言要求 | | --- | --- | | 中文授课项目 | HSK4级达到180分以上 | | 英文授课项目 | 托福68分以上或雅思5.5以上。免提交英语水平证书条件: 英语国家学生(母语、官方语言、通用语言为英语的国家)。 | | 中文授课项目可提供一年汉语补习。 | | 二、 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1, 免交注册费、学费和住宿费。 2, 提供每月生活费: (1) 硕士生:人民币3,000元; (2) 博士生:人民币3,500元。 3, 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三、 申请流程 1, 查看我校相关专业:www.ies.chd.edu.cn 2, 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 [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http:

医疗保险
奖学金类型
学校奖学金
申请学历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所在地区
陕西省 · 西安市
申请截止
2026-04-01

概览

一

申请人资格

1

非中国籍公民

身体健康

2

资助内容

奖学金类型学校奖学金
院校长安大学
省份陕西省
学费不覆盖
住宿不覆盖
医疗保险覆盖
补贴标准一、 申请人资格 1, 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 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1)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 语言要求: | 项目类别 | 语言要求 | | --- | --- | | 中文授课项目 | HSK4级达到180分以上 | | 英文授课项目 | 托福68分以上或
资助范围一、 申请人资格 1, 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 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1)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 语言要求: | 项目类别 | 语言要求 | | --- | --- | | 中文授课项目 | HSK4级达到180分以上 | | 英文授课项目 | 托福68分以上或
申请链接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20611.html

资助档次

各档次条件可能不同,请核对适用学历与申请要求。

标准资助

适用学历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资助标准
一、 申请人资格 1, 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 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1)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 语言要求: | 项目类别 | 语言要求 | | --- | --- | | 中文授课项目 | HSK4级达到180分以上 | | 英文授课项目 | 托福68分以上或
档次条件
1, 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 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1)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 语言要求: | 项目类别 | 语言要求 | | --- | --- | | 中文授课项目 | HSK4级达到180分以上 | | 英文授课项目 | 托福68分以上或雅思5.5以上。免提交英语水平证书条件: 英语国家学生(母语、官方语言、通用语言为英语的国家)。 | | 中文授课项目可提供一年汉语补习。 | |

申请条件与材料

申请条件1, 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 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1)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 语言要求: | 项目类别 | 语言要求 | | --- | --- | | 中文授课项目 | HSK4级达到180分以上 | | 英文授课项目 | 托福68分以上或雅思5.5以上。免提交英语水平证书条件: 英语国家学生(母语、官方语言、通用语言为英语的国家)。 | | 中文授课项目可提供一年汉语补习。 | |
GPA成绩优异
语言要求HSK 4级及以上
授课语言英文授课免HSK,需托福/雅思或英文授课证明
所需材料至长安大学: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 (2)«长安大学来华留学申请表»(中文或英文); (3)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和翻译件)。如申请人为在校生,须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说明毕业时间); (4)学习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和翻译件); (5)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中文或英文,不少于500字); (6)学术推荐信。两名教授或者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7)《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须用英文填写,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8)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需提供指导教师的导师接收函; (9)申请中文项目的学生,提交HSK成绩报告(需要进行一年汉语补习的免提交); (10)申请英文授课项目的学生,提交托福或雅思成绩单; (11)申请截止日期:2018年4月10日(纸质材料邮寄至学校日期)。 注:- 以上材料需提供中文或英文文本,证书和成绩单须为公证件; - 以上材料请按上述顺序在左上角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 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返还。 四、 录取流程 1,5月31日前,学校通过国际教育学院网站和长安大学来华留学报名平台学生申请邮箱公布预录取名单; 2,6月30日前,学校通过国际教育学院网站和长安大学来华留学报名平台学生申请邮箱通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3,7月初,学校将录取通知书和签证申请表(JW201)等入学材料邮寄给学生本人。
资料来源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20611.html
来源说明国家留学网 CampusChina 官方指南(项目代码:120611)

申请时间与流程

申请截止:4月1日 审核周期: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接收院校联合审核约6-8周

适用学校与项目

适用学校

学校介绍

长安大学(Chang’an University),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简称“长大”,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双万计划”、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世界能源大学联盟成员高校,丝绸之路大学联盟,是高水平行业特色大学优质资源共享联盟。 长安大学由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西安工程学院、西北建筑工程学院于2000年4月18日合并组建而成。2005年以来,教育部先后与交通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署共建长安大学协议,“四部一省”共建长安大学的办学格局正式形成。2011年长安入选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首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年正式成为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截至2026年1月,学校有南北两大校区,南倚大雁塔,北邻渭水滨,建有太白山、梁山、渭水三个教学实习基地,校园面积3745亩;设有25个学院(系、中心),开设82个本科专业;拥有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全日制本科生2.5万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3万余人,来华留学生2300余人。 长安大学由原 西安公路交通大学 、 西安工程学院 、 西北建筑工程学院 于2000年4月18日合并组建而成,其历史沿革包含了三所院校共同发展的历程。 长安大学历史沿革及隶属关系变化图 西北交通干部训练班成立于1950年4月,后升级为西北交通干部学校,并于1952年6月迁移至西安并更名为西安公路学校。1953年开始筹建隶属于交通部的公路学院,1956年3月计划改为筹建保定公路学院,同年7月又改为筹备北京公路学院。1954年8月,该校转归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管理,1955年5月,再次更名为交通部西安汽车机械学校。 [9 ] 西安公路交通大学 1958年,北京公路学院筹备委员会的人员和设备被调至西安,在西安汽车机械学校基础上成立西安公路学院。1971年,学院更名为陕西公路学校,1976年恢复西安公路学院名称,并由陕西省和交通部共同管理。1978年,学院转归交通部直接管理。1995年,西安公路学院提升为西安公路交通大学。1997年,西安公路交通大学被纳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8-9 ] 西安公路学院 1953年,西安地质学校成立,初归西北行政委员会地质局管理,后更名并归中央人民政府地质部管理。1958年,学校更名为陕西省地质学校,后改为地质部和陕西省双重领导。1962年,学校恢复原名,继续归地质部管理。1970年,学校名称变为陕西地质局地质学校,后简称为陕西地质学校。1973年,学校再次更名为西安地质学校,归地质部管理。1978年,学校升级为 西安地质学院 。1996年,学校更名为 西安工程学院 。1998年,随着地质矿产部撤销,学校转由国土资源部管理。 西北建筑工程学院的前身是西北建筑工程局西安建筑工程学校,成立于1953年,后更名为西安建筑工程学校并隶属建筑工程部。1958年,学校更名为陕西省建筑工程学校,1962年恢复西安建筑工程学校名称并再次隶属建筑工程部。1965年,学校下放至陕西省并更名为陕西省建筑工程学校。1969年,学校更名为国家建委第五工程局建筑工程学校,仍隶属陕西省。1970年至1974年学校停办,干部及人员并入国家建委第五工程局,并成立干部学习班。1974年,学校恢复陕西省建筑工程学校名称。1978年,学校扩建为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并保留中专教育,原校变为中专部,对外称西北建筑工程学院附设建筑工程学校,后依次隶属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建设部和陕西省。1989年底,附设建筑工程学校撤销。 [11 ]

来源与核验

核验状态
部分核实
核验日期
2026-05-10
资料更新
2026-09-24
来源说明
国家留学网 CampusChina 官方指南(项目代码:120611)

申请条件、资助金额及截止日期,请以招生单位当期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