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丝路”助学计划

学校奖学金

上海中医药大学“丝路”助学计划

申请状态待确认部分核实

**一、“丝路”助学计划申请条件** 1、来自上述与我国实现学历学位互认的“一带一路”国家的公民(来自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公民提出申请,学院视当年申请的情况,确定是否予以纳入该计划),身体健康;2、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4、在我校完成一个学期的全日制汉语或中医预科进修后(首学期进修不可申请),欲继续进修中医预科或攻读学位课程,且达到我校中医预科或学位课程录取条件者; 5、在全日制汉语进修或中医预科进修阶段,通过所有本阶段应完成课程的考试,且出勤率达到80%以上; 6、获中国政府奖学金(不含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生奖学金)、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科奖助学金者不可同时申请; 7、本资助与“金钥匙奖学金”和“外国留学生学前奖学金”不可同时申请; 8、中医预科课程、学士学位课程、硕士学位课程、博士学位课程四个不同层次的学位课程可连续申请。 **二、“丝路”助学计划申请办法** 1、申请起止时间 中医预科课程秋季班:每年3月1日—6月30日; 中医预科课程春季班:每年12月1日—次年2月28日; 学士

资助内容待补充。
奖学金类型
学校奖学金
申请学历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所在地区
上海市 · 上海市
申请截止
日期待确认

概览

**一

“丝路”助学计划申请条件**

1

来自上述与我国实现学历学位互认的“一带一路”国家的公民(来自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公民提出申请

学院视当年申请的情况

确定是否予以纳入该计划)

资助内容

奖学金类型学校奖学金
院校上海中医药大学
省份上海市
学费不覆盖
住宿不覆盖
医疗保险未说明
补贴标准、资助方式** 1、资助类别和资助标准 中医预科课程:RMB 5000元/学期; 学士学位课程:RMB 10000元/学年; 硕士学位课程:RMB 20000元/学年; 博士学位课程:RMB 30000元/学年。 2、资助方式 (1)学院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 (2)审核完成后,对拟资助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发放助学金; (3)学院以书面形式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者; (4)中医预科课程在每学期第15周发放;学位课程在每学年学生缴费注册后,次年一月发放。 **四、年度审核** 1、全日制汉语、中医预科生年度审核 全日制汉语、中医预科进修阶段,通过所有本阶段应完成课程的考试,且出勤率达到80%以上。 2、学士学位课程学生年度审核 (1)年度审核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 (2)根据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和在校表现进行考核。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0以上者(含2.0),继续获得助学金,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以下者,中止助学金资格,中止期间不再发放助学金。 3、硕士、博士学位课程学生年度审核 (1)年度审核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 (2)
资助范围、资助方式** 1、资助类别和资助标准 中医预科课程:RMB 5000元/学期; 学士学位课程:RMB 10000元/学年; 硕士学位课程:RMB 20000元/学年; 博士学位课程:RMB 30000元/学年。 2、资助方式 (1)学院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 (2)审核完成后,对拟资助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发放助学金; (3)学院以书面形式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者; (4)中医预科课程在每学期第15周发放;学位课程在每学年学生缴费注册后,次年一月发放。 **四、年度审核** 1、全日制汉语、中医预科生年度审核 全日制汉语、中医预科进修阶段,通过所有本阶段应完成课程的考试,且出勤率达到80%以上。 2、学士学位课程学生年度审核 (1)年度审核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 (2)根据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和在校表现进行考核。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0以上者(含2.0),继续获得助学金,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以下者,中止助学金资格,中止期间不再发放助学金。 3、硕士、博士学位课程学生年度审核 (1)年度审核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 (2)
申请链接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10945.html

资助档次

各档次条件可能不同,请核对适用学历与申请要求。

标准资助

适用学历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资助标准
、资助方式** 1、资助类别和资助标准 中医预科课程:RMB 5000元/学期; 学士学位课程:RMB 10000元/学年; 硕士学位课程:RMB 20000元/学年; 博士学位课程:RMB 30000元/学年。 2、资助方式 (1)学院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 (2)审核完成后,对拟资助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发放助学金; (3)学院以书面形式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者; (4)中医预科课程在每学期第15周发放;学位课程在每学年学生缴费注册后,次年一月发放。 **四、年度审核** 1、全日制汉语、中医预科生年度审核 全日制汉语、中医预科进修阶段,通过所有本阶段应完成课程的考试,且出勤率达到80%以上。 2、学士学位课程学生年度审核 (1)年度审核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 (2)根据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和在校表现进行考核。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0以上者(含2.0),继续获得助学金,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以下者,中止助学金资格,中止期间不再发放助学金。 3、硕士、博士学位课程学生年度审核 (1)年度审核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 (2)
档次条件
** 1、来自上述与我国实现学历学位互认的“一带一路”国家的公民(来自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公民提出申请,学院视当年申请的情况,确定是否予以纳入该计划),身体健康;2、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4、在我校完成一个学期的全日制汉语或中医预科进修后(首学期进修不可申请),欲继续进修中医预科或攻读学位课程,且达到我校中医预科或学位课程录取条件者; 5、在全日制汉语进修或中医预科进修阶段,通过所有本阶段应完成课程的考试,且出勤率达到80%以上; 6、获中国政府奖学金(不含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生奖学金)、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科奖助学金者不可同时申请; 7、本资助与“金钥匙奖学金”和“外国留学生学前奖学金”不可同时申请; 8、中医预科课程、学士学位课程、硕士学位课程、博士学位课程四个不同层次的学位课程可连续申请。 **

申请条件与材料

申请条件** 1、来自上述与我国实现学历学位互认的“一带一路”国家的公民(来自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公民提出申请,学院视当年申请的情况,确定是否予以纳入该计划),身体健康;2、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4、在我校完成一个学期的全日制汉语或中医预科进修后(首学期进修不可申请),欲继续进修中医预科或攻读学位课程,且达到我校中医预科或学位课程录取条件者; 5、在全日制汉语进修或中医预科进修阶段,通过所有本阶段应完成课程的考试,且出勤率达到80%以上; 6、获中国政府奖学金(不含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生奖学金)、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科奖助学金者不可同时申请; 7、本资助与“金钥匙奖学金”和“外国留学生学前奖学金”不可同时申请; 8、中医预科课程、学士学位课程、硕士学位课程、博士学位课程四个不同层次的学位课程可连续申请。 **
GPA成绩优异
语言要求依据授课语言提供汉语或英语成绩证明
授课语言英文授课免HSK,需托福/雅思或英文授课证明
所需材料的真实性,否则将被取消资助资格,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
资料来源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10945.html
来源说明国家留学网 CampusChina 官方指南(项目代码:110945)

申请时间与流程

审核周期: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接收院校联合审核约6-8周

适用学校与项目

适用学校

学校介绍

上海中医药大学(Shanghai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简称“上中医”(SHUTCM) ,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入选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 、“111计划” 、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 、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 、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高校 、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为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联盟 、长三角中医药高等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9月1日,时名“上海中医学院” 。1958年正式搬迁至徐汇区零陵路校区。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84年组建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并合署 。1993年12月,学校更名为“上海中医药大学”。2000年,原上海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2003年,学校整体搬迁至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2017年9月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截至2025年6月,学校占地500余亩;设有15个教学机构 ,有9家附属医院;有16个本科专业;有3个一级学科及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3个二级学科及7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全日制在校学生9072人,教职员工1300余人。 1956年1月,卫生部在《一九五六年到一九五七年全国卫生工作规划要点》中提出,“从五六年开始,建立四所中医学院”。3月,卫生部与教育部共同制定了四所中医学院组建方案和教学计划。5月2日,在上海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成立了筹建上海中医学院筹备组。5月21日,租赁北苏州路河滨大楼部分建筑,暂作临时校舍;筹备组迁入办公。 8月6日,国务院批准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分别成立四所中医学院。 1956年9月1日,上海中医学院宣告成立,在河南路国华大楼举行第一届开学典礼,上海市副市长 金仲华 到会并宣布市人民委员会决定,任命 程门雪 为首任院长,属市卫生局管理。 1957年7月12日 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学校的行政领导由市高等教育局负责,中医西医师资的配备和中医教学业务的指导,仍由市卫生局负责。 1958年2月5日,卫生部明确上海中医学院交由上海市领导。同年2月起,学院行政领导归属市高教局,教学业务由市卫生局指导。3月,学校正式搬迁至 徐汇区 零陵路校区。 1960年4月,上海市第十一人民医院与毗邻的第十人民医院合并,划为上海中医学院附属曙光医院。 7月,上海中医学院附属龙华医院建成。

来源与核验

核验状态
部分核实
核验日期
2026-05-10
资料更新
2026-09-24
来源说明
国家留学网 CampusChina 官方指南(项目代码:110945)

申请条件、资助金额及截止日期,请以招生单位当期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