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奖学金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自费外国留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激励外国留学生的创新能力,北京市政府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设立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第二条 “自费外国留学生特别奖学金”评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奖学金奖励范围和等级** 第三条 “自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自费外国留学生,含进修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自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奖励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减免学费的100%、50%和20%,特等奖减免学费的100%,提供部分或全部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参照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标准。“自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期限为一年,获奖的外国留学生由北航颁发相应的获奖证书。 **第三章 奖学金类别及名额** 第四条 自费外国留学生新生申请条件 (一)本科新生奖学金申请条件: 1.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专业的自费外国留学生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北航的校纪、校规 3.高中学习期间品学兼优 4.入学考试成绩
- 奖学金类型
- 学校奖学金
- 申请学历
-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 所在地区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申请截止
- 日期待确认
概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自费外国留学生勤奋学习
刻苦钻研的精神
激励外国留学生的创新能力
北京市政府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设立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资助内容
资助档次
各档次条件可能不同,请核对适用学历与申请要求。
标准资助
- 适用学历
-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 资助标准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自费外国留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激励外国留学生的创新能力,北京市政府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设立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第二条 “自费外国留学生特别奖学金”评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奖学金奖励范围和等级** 第三条 “自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自费外国留学生
- 档次条件
- (一)本科新生奖学金申请条件: 1.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专业的自费外国留学生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北航的校纪、校规 3.高中学习期间品学兼优 4.入学考试成绩名列前茅者 5.未获得其他机构或组织的奖学金资助 (二)研究生和进修生新生申请条件 1.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或申请在北航进修的自费外国留学生 2.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纪、校规 3.知名大学毕业,学习成绩优秀 4.参加入学考试者入学成绩总分名列前茅 5.在所工作和学习的领域有突出成绩或有较大发展潜力 6.未获得其他机构或组织的奖学金资助 第五条 外国留学生在校生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在校本科生申请条件: 1.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满一年的自费本科外国留学生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北航的校纪、校规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学年度学习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开展的各类公益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二)在校研究生和进修生申请条件: 1.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满一年的自费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或进修生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北航的校纪、校规 3.在近一年内有以下突出表现之一者: (1)在本学科的国际重要学术刊物(一般应为SCI或SSCI源期刊)、国内核心刊物(一般应为EI源期刊或等同于EI源期刊)、本领域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必须ISTP收录)上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名义发表学术论文,且本人为第一作者或
申请条件与材料
申请时间与流程
审核周期: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接收院校联合审核约6-8周
适用学校与项目
适用学校
学校介绍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Beihang University),简称北航(BUAA),位于中国首都北京市,是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第一批16所重点高校,中央直管高校 ,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A类重点建设高校, 入选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2011计划” 、“强基计划” 、“珠峰计划” 、“111计划” ,获批首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首批未来技术学院、首批国家集成电路学院、首批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新一轮“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高校”等。 1951年,国家决定将北洋大学、厦门大学、西北工学院航空系并入清华大学航空工程学系,成立清华大学航空工程学院;将云南大学航空工程系并入四川大学航空系;将西南工业专科学校航空专修科并入华北大学工学院航空工程系。1952年,根据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的要求,设立北京航空学院,由北京工业学院航空系、清华大学航空工程学院、四川大学航空系合并成立。1952年10月25日,北京航空学院成立大会在北京工业学院礼堂(原中法大学旧址)举行。1988年,学校更名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截至2025年5月,学校有学院路校区、沙河校区、杭州国际校园总占地面积约4000亩;设有39个教学科研机构, 开设81个本科专业;有36个一级学科(其中3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教职工6284人,有在校生39864人。 1952年,根据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的要求,设立北京航空学院。同年10月24日,教育部签发关于成立北京航空工业学院(成立后正式名称为北京航空学院,简称北航)的批文,并签署《正式成立北京航空学院并由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机械工业部直接领导的决定》。学院由清华大学等八所院校的航空院系合并而成,是新中国第一所航空航天科技大学。参与组建北京航空学院的八所院校为 清华大学 、 北洋大学 ( 天津大学 )、 西北工学院 (今西北工业大学)、 厦门大学 、 华北大学工学院 (今北京理工大学)、 西南工业专科学校 (今 重庆大学 )、 四川大学 、 云南大学 。 北京航空学院成立典礼 10月25日,学院在北京工业学院礼堂(原中法大学礼堂)举行了北京航空学院成立大会。 1953年5月,北京航空学院在西北郊海淀区柏彦庄选定校址。10月,全校学生及部分教职工迁 居新校。 1953年建校施工现场 1958年,学院开展勤工俭学,提倡并实践教学与科研、设计、生产的四结合,开展了航空型号研制工作,相继研发“北京一号”轻型旅客机、中国第一枚探空火箭——“北京二号”、中国第一架无人驾驶飞机——“北京五 号”。 “北京一号”装配车间 1959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学校成为全国第一批16所重点高校 之一。
来源与核验
- 核验状态
- 部分核实
- 核验日期
- 2026-05-10
- 资料更新
- 2026-09-24
- 来源说明
- 国家留学网 CampusChina 官方指南(项目代码:328991)
申请条件、资助金额及截止日期,请以招生单位当期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