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奖学金
上海中医药大学外国留学生生活助学金
上海中医药大学外国留学生“生活助学金”用以资助上海中医药大学优秀全日制外国留学生本科学历生。 一、申请人资格 1、外国国籍,身体健康; 2、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异; 3、申请攻读本科各专业的新生入学前申请,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 4、已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不含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生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各类学前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外国留学生“励志助学金”的学生不可同时获得; 5、该助学金和上海中医药大学外国留学生专业奖学金可同时获得。 二、资助金额 每学年5000元,最高可享受5年。 三、申请材料 1、最高学历证明; 2、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学习成绩单一份; 3、家庭经济情况说明一份; 4、提供学生自述(含在华学习计划)一份; 5、非华裔学生需提供HSK证书一份; 6、所有材料要求是中文或英文文本,其他语言的文本需附上经过公证的中文或者英文的译文; 7、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果被发现造假将取消其获得助学金的资格,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8、申请人未获得资助的,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四、申请时间 每年6月15日为截止申
- 奖学金类型
- 学校奖学金
- 申请学历
-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 所在地区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申请截止
- 日期待确认
概览
上海中医药大学外国留学生“生活助学金”用以资助上海中医药大学优秀全日制外国留学生本科学历生。
一
申请人资格
1
外国国籍
身体健康
资助内容
资助档次
各档次条件可能不同,请核对适用学历与申请要求。
标准资助
- 适用学历
- 本科、硕士、博士、进修生
- 资助标准
- 上海中医药大学外国留学生“生活助学金”用以资助上海中医药大学优秀全日制外国留学生本科学历生。 一、申请人资格 1、外国国籍,身体健康; 2、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异; 3、申请攻读本科各专业的新生入学前申请,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 4、已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不含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生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各类学前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外国留学生“励志助学金”的学生不可同时获
- 档次条件
- 1、外国国籍,身体健康; 2、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异; 3、申请攻读本科各专业的新生入学前申请,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 4、已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不含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生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各类学前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外国留学生“励志助学金”的学生不可同时获得; 5、该助学金和上海中医药大学外国留学生专业奖学金可同时获得。
申请条件与材料
申请时间与流程
审核周期: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接收院校联合审核约6-8周
适用学校与项目
适用学校
学校介绍
上海中医药大学(Shanghai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简称“上中医”(SHUTCM) ,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入选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 、“111计划” 、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 、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 、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高校 、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为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联盟 、长三角中医药高等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9月1日,时名“上海中医学院” 。1958年正式搬迁至徐汇区零陵路校区。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84年组建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并合署 。1993年12月,学校更名为“上海中医药大学”。2000年,原上海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2003年,学校整体搬迁至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2017年9月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截至2025年6月,学校占地500余亩;设有15个教学机构 ,有9家附属医院;有16个本科专业;有3个一级学科及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3个二级学科及7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全日制在校学生9072人,教职员工1300余人。 1956年1月,卫生部在《一九五六年到一九五七年全国卫生工作规划要点》中提出,“从五六年开始,建立四所中医学院”。3月,卫生部与教育部共同制定了四所中医学院组建方案和教学计划。5月2日,在上海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成立了筹建上海中医学院筹备组。5月21日,租赁北苏州路河滨大楼部分建筑,暂作临时校舍;筹备组迁入办公。 8月6日,国务院批准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分别成立四所中医学院。 1956年9月1日,上海中医学院宣告成立,在河南路国华大楼举行第一届开学典礼,上海市副市长 金仲华 到会并宣布市人民委员会决定,任命 程门雪 为首任院长,属市卫生局管理。 1957年7月12日 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学校的行政领导由市高等教育局负责,中医西医师资的配备和中医教学业务的指导,仍由市卫生局负责。 1958年2月5日,卫生部明确上海中医学院交由上海市领导。同年2月起,学院行政领导归属市高教局,教学业务由市卫生局指导。3月,学校正式搬迁至 徐汇区 零陵路校区。 1960年4月,上海市第十一人民医院与毗邻的第十人民医院合并,划为上海中医学院附属曙光医院。 7月,上海中医学院附属龙华医院建成。
来源与核验
- 核验状态
- 部分核实
- 核验日期
- 2026-05-10
- 资料更新
- 2026-09-24
- 来源说明
- 国家留学网 CampusChina 官方指南(项目代码:111084)
申请条件、资助金额及截止日期,请以招生单位当期公告为准。
